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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质公共空间的协同营造机制”学术笔谈
作者:《城市规划学刊》编辑部[编者按]城乡发展进入以人为本、重视品质的新时期。努力营造多层次、多元化、高品质的公共空间,是提升城市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保障。城市公共空间类型丰富、层次多样,大到城市广场、公园、街道,小到街头绿地、社区活动场地等。高品质公共空间的营造,不仅需要精细化的规划设计和管理,更是一个政府部门、专业设计人员、社会力量和空间使用者多方参与和协同治理的过程。为此,本刊编辑部以“高品质公共空间的协同营造机制”为主题组织学术笔谈,邀请各位专家学者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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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空间的品质在于它的公共性
作者:童明(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自古而今,城市建设的重点在于公共空间。
公共空间是城市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一座城市的共享客厅。对于居住并生活于城市中的市民而言,公共空间不仅是其从事城市生活的实体环境,并且也是难以割舍的精神依托,同时它也体现着城市的主要形象,是通往城市灵魂的重要窗口。从这一角度看,公共空间的营造是构筑城市社会生活及其愿景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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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四则
作者:王澍(中国美术学院教授)应《城市规划学刊》之邀,围绕“高品质公共空间的协调营造机制”进行一次学术笔谈。我觉得这个讨论有些意思,其一,不是讨论城市规划的模式,也不是讨论城市形象在雷同与怪异之间的纠结,更不是讨论城市轮廓线控制之类的问题,而是要讨论城市中从城市广场到街边花园层次丰富的公共空间的质量问题;其二,不是仅仅要讨论规划设计人员如何提高设计质量的问题,而是意识到这个问题需要从政府部门到社区居民的共同努力。这样的思考已经有点摆脱了设计中心性的视角,所以说这样的讨论设定在思考上就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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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城市文明的公共空间协同营造
作者:王世福(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设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教授)公共空间服务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公共活动,伴随着城市化进程而发展演绎,不仅能够反映城市面貌和地方特色,也表达着城市文明发展的公共意识和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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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的公共空间,永续的共同营造
作者:黄卫东(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更新学委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教授级高级规划师)高品质城市公共空间已经成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这种动力源自“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因此,以追求人民幸福感为导向,设计、建造和运维公共空间体系,提供更为均衡持续、更具多样性和生命力的城市公共服务产品将是引导存量时代城市补短板、促升级的一个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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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精明治理谋人民满意——关于高品质街道空间协同营造的思考
作者:张晓春(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总经理、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董事长;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始终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以精明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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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滨江望江驿共建共治共享运作模式的思考
作者:孙政(上海东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浦江事务协调部副主任,高级工程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黄浦江两岸滨江空间是上海最具代表的公共空间之一。作为2017年市府重点工程,两岸五区共45km岸线公共空间于当年年底贯通开放,使黄浦江两岸的空间得到缝合,也使滨江空间真正还江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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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公共空间规划设计与实施协同机制
作者:卢涛(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城市规划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城市公共空间是市民公共生活的载体,城市公共空间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是由人们丰富多彩的公共活动需求决定的。我国城乡发展进入以人为本、重视品质的新时期,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营造城市公共空间的宗旨。高品质的公园、广场、街道等城市公共空间就是应满足所有人无论年龄、性别、地域文化背景等等各类人群的公共活动需要。过去的规划设计实践常常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对公共空间价值缺乏统一认知,对市民的城市公共生活规律缺乏认识,以致公共空间的布局和建设脱离了人民群众的使用要求,公共空间使用效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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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疫情时代居住社区高品质公共空间的营造
作者:袁昕(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已经成为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后最重大的公共卫生事件,中国是此次全球疫情防控整体最好的国家之一,也是全球主要经济体唯一实现正增长的国家,这不仅体现出国家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指导思想,也说明全民参与和社区防控是最有效的手段。此次疫情使我们意识到健全社区治理体系,完善社区公共服务,提升社区公共空间品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后疫情时代应对未来不确定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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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无障碍看公共空间的公共利益
作者:邵磊(清华大学无障碍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据《法治日报》报道,2020年1月以来,杭州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共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25件,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违法点108个,覆盖全市14个区、县(市)。从这个报道,引出我们一个话题,“无障碍”为什么要“公益诉讼”?或者说,是公共利益吗?为谁而实施?又是谁应当承担责任?其实,在环境建设中,无障碍匮乏或者不到位的情况比比皆是,意见也不尽一致。比如,在城市更新的适老化或无障碍改造的实践中,无论是加装电梯,还是改造坡道,本着非常良善的用意,却经常会遇到不可调和的冲突,笔者就遇到过一个住宅单元大多数居民反对将坡道减缓坡度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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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参与式规划”的高品质公共空间“共同缔造”
作者:匡晓明(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城市设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城市空间与生态规划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设计学委会副秘书长,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教授)作为塑造城市高品质公共空间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城市更新规划设计在城市存量发展时代已不再只是基于公权力的“设计控制”,即政府管理部门自上而下对城市建成环境进行的干预和引导,而是以规划设计师为纽带,由政府、专家、投资者和市民等多元主体共同构成的“参与式规划”。参与式规划突破了政府作为单一设计管理主体的局限性,强调规划设计的多主体决策和合作过程等“行动关系”的体系构建,其实质是以规划设计为手段,在建成环境设计领域中的对空间利益进行再分配。参与式规划是一种以规划设计为手段介入城市治理的方式,也可以表述为“设计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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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精细化设计提升街道空间品质的实践思考
作者:张尚武(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乡村规划与建设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副院长,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街道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营造宜居生活、提升人文内涵的基础。过去三年里同济规划团队深度参与了上海杨浦区社区更新,共有12位专家教授担任社区规划师,系统开展了以精细化设计提升街道空间品质的工作,该项目获得2019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结合这次实践谈一些认识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