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城市文明的公共空间协同营造
发布时间:2023-12-21 作者:王世福(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设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教授)

公共空间服务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公共活动,伴随着城市化进程而发展演绎,不仅能够反映城市面貌和地方特色,也表达着城市文明发展的公共意识和治理水平。

一、公共空间的本质解读

公共空间具有丰富的内涵,无论是经济学、管理学视角的公共产品,政治学、社会学意义的公共领域,还是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领域强调的公共开放空间,都指向其有别于非公共空间的公共性,即具有非排他性的共同使用特征。非公共空间遵循个人、家庭、机构基于伦理、安全、产权等所必需的私有性、排他性秩序,而公共空间则承载了丰富、不确定的人与他人,尤其是陌生人的共享关系总和,即人的社会性。

公共空间承载社会交往,支持城市作为陌生人集合的社会共同体。城市化不断推动城市走向更高密度、更异质性的多元社会,公共空间为不同群体表达兴趣和思想、交流信息与知识提供了场所支持,实现了城市地缘社会的交往和互动功能,也体现了公共空间在城市化进程中具有相当程度的教化作用。

公共空间传承地方文化,支持城市作为地方性情境的文化共同体。城市中保留传统习俗、风土人情的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各类公共空间中的地方性文化活动,形成特定的城市意象,影响并包融城市化进程中的外地人。

公共空间服务经济发展,支持城市作为需求满足地的经济共同体。就业、居住及各种需求的满足是城市的经济活力所在,市场经济驱动下,占据城市公共空间的正外部性成为资本、消费、服务竞争的题材或标签,公共空间的生产也时常作为商业资本角逐利益的道具和交换品。

二、公共空间的问题认识

中国传统公共空间在城市中主要是官方礼仪空间和日常街道空间,在乡村则与生活方式和村落文化深度关联。伴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演进,公园、广场等现代公共空间逐渐成为主体,在营造方面则深度依赖西方经典理论。

中国城市公共空间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重视物质景观效果,忽视社会活动参与。这与城市建设中空间规划决策和空间资源配置方式对应,城市公共空间体系与各级政府的行政地位、经济实力和公共设施建设能力相应,似有默契地规划建设相应规模的公共空间体系,在公共行政建筑及其广场、主要公园建设方面表现出显著的层级性,并追求高大上的视觉景观效果,与传统官方礼仪空间存在相似的涵义。快速城市化发展中机动车交通主导的道路空间使传统街道的内涵被淡忘,功能性交通和形象性广场的尺度都产生了与传统迥异的非人尺度感。虽然物质品质不断提升,但总体上缺乏合宜、积极的社会性活动。对于市民而言,源自他组织的公共空间供给与其日常生活需求的休闲娱乐和社会交往,在区位和空间尺度上并不匹配。

三、公共空间的协同营造

公共空间的本质就是建立人的社会性与空间的公共性之间的良好关系,其协同营造就是一种城市性的共同行动,是城市政府的开明、城市开发的精明、城市公众的文明之间的协同。

城市政府的开明,是指作为公共空间的主导者,必须将公共空间的表性目标深刻地与社会涵义关联,通过开明治理的理念,满足多元人群需求、塑造城市地方精神。不唯建设结果的简单呈现,而更注重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服务市民日常生活和公共活动的需求,激发所在城市、社区的在地自豪感,并追求政府与社会的有效互动,将地区发展的问题解决纳入公共空间营造的过程中。

城市开发的精明,是指作为公共空间的利用者,必须将社会责任作为开发行为的长效目标,通过精明交换的理念,积极提供可能与城市公共空间有益互动的界面或设施,或者为开发项目直接相邻的公共空间提供实质性的资源投入,满足别人就是实现自己,共同营造外部效应最优互惠的城市整体空间。

城市公众的文明,是指作为公共空间的使用者,必须将个人行为方式、活动预期以及需求满足提升到与他人分享、共享并互动、交换,以形成共同兴趣、维护共同利益、促成共同行动等作为社会交往目标,个体素质的提高会形成更优的城市公共秩序,并在整体上营造出更高的城市文明。

某种意义上说,中国拥有最大比例的公共产权空间,社会主义制度指向最大程度的财富共享,在物质层面和制度层面都具有实现最高品质公共空间的基底支持,但中国也存在空间与社会的公共性意识习惯不够强的传统,公共空间的深层社会内涵仍然有待培育。因此,城市公共空间的协同营造具有彰显城市文明进步的意义,值得大家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