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笔谈

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公共空间规划设计与实施协同机制
作者:卢涛(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城市规划博士,正高级工程师)

城市公共空间是市民公共生活的载体,城市公共空间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是由人们丰富多彩的公共活动需求决定的。我国城乡发展进入以人为本、重视品质的新时期,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营造城市公共空间的宗旨。高品质的公园、广场、街道等城市公共空间就是应满足所有人无论年龄、性别、地域文化背景等等各类人群的公共活动需要。过去的规划设计实践常常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对公共空间价值缺乏统一认知,对市民的城市公共生活规律缺乏认识,以致公共空间的布局和建设脱离了人民群众的使用要求,公共空间使用效率不高;公共空间的政府部门管理事权分割,缺乏统筹协调,同时没有统一的标准准则,导致品质不高等。近年来,重庆市为了满足市民对高品质公共空间的需求,开展了《山城步道系统规划》、《两江四岸治理提升统筹规划》等一系列城市公共空间品质提升规划设计。我们通过这些项目规划实践认识到,坚持以人为核心的价值观,发挥规划师作用,推动部门协同共治,是营造高品质公共空间的原则和重要路径。

坚持以人为核心,系统性常态化开展城市公共生活的调研,建立城市生活与市民行为数据库,是高品质公共空间规划设计的重要基础。城市公共空间体现了市民对功能、社会、文化、精神、经济、生态等方面的多元价值需求,在营造高品质城市公共空间的过程中,如果缺乏对公共空间使用者也就是广大市民的公共生活的调查研究,不掌握人们的行为特点和生活习惯,公共空间就难以发挥真正的作用。

我们在重庆山城步道系统规划中,采用了城市公共生活调研的方法来支撑规划设计方案,并用于示范段的建设。调研中主要是围绕对行人诚意的“邀请”,确定了评估的三个原则和若干要素,即安全性原则(要素包括避免交通事故、避免暴力犯罪、避免不愉快的感官经历等)、舒适性原则(要素包括步行的可能性、视觉听觉味觉语言等的感知、邀请人们停留落座、适应不同时段的灯光照明等配套设施、多样化的运动设施等)和愉悦性原则(要素包括适应人的尺度、微气候对空间品质的影响、艺术审美等)。通过研究步道空间中人们的行为特征和规律,在调查、设计和实施三个阶段中应用“邀请”的行为学研究成果,实现城市步道空间公共生活的回归和步行优先的绿色出行导向目标,把山城步道建设成为绿色出行便民道、山水游憩休闲道、乡愁记忆人文道和城市体验风景道。

发挥规划师技术优势,通过科学规划以及对建设标准、行为准则的拟定,支撑规划对建设和管理的统筹作用,搭建政府部门、市场、市民沟通的桥梁,是协同营造高品质城市公共空间的重要手段。高质量的城市公共空间是政府应该提供给广大市民的公共产品,但是在公共空间的规划设计到实施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政府各部门事权的分割,社会认知不统一,导致了公共空间这个公共产品的碎片化,彼此之间不能协调甚至产生冲突。作为城市规划师,如何建立政府部门和社会主体共同遵循的规划指引和行为原则是其责任所在。

我们在编制重庆中心城区两江四岸统筹治理提升规划中,为应对贯穿城市的长江、嘉陵江沿岸承载的生产生活、交通运输等功能多,周边人口稠密、环境复杂,生态修复、治理涉及的部门众多、难度大等问题,从协同治理入手,以规划为统筹,开展跨部门、跨领域、多专业协作,保障规划落地实施。规划中,以市民公共生活数据库为基础,协同建设、水利、城管、环保等市级部门和相关区政府,充分发动公众参与,明确了将两江四岸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的生态带、立体城市的景观带、便捷共享的游憩带、人文荟萃的风貌带为规划目标,将规划意图提炼为26条规划指引,同时通过人大立法确立法律地位,有效地凝聚了社会共识,形成共治合力。在此基础上,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协同各部门和区政府以项目为抓手细化了72项重点工作任务,由15个市级部门、9个区政府(管委会)分别牵头落实,层层传递,保证了规划意图的“穿透式”落地。由此形成了“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市场共建、市民参与”的协同营造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