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济规划之乡村规划教育

    作者:彭震伟 (同济大学党委副书记,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同济大学1982级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1997级博士研究生)

    同济规划学科的百年发展,始终与规划实践紧密结合,耦合于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新中国成立之初,同济规划发展的重点在管理和建设我国城市的同时,仍不忘服务乡村的发展建设。

  • 同济规划学科的产教融合特色

    作者:张尚武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副院长,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同济大学1984 级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1991级硕士研究生、1994级博士研究生)

    学科发展与实践结合是同济规划一直以来的传统,这是学科本身特点决定的,也是专业创立者的远见卓识。

  • 同济规划学科的专业精神与学术传统

    作者:张 兵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同济大学1985级城市规划本科生、1989级硕士研究生、1991级博士研究生)

    2022年是冯纪忠先生、金经昌先生等老一辈教育家创办城市规划专业70周年,也正巧是同济大学开设规划设计课程百年。在这个时点思考现代中国的城市规划设计学科发展建设正当其时。在国家波澜壮阔的现代化进程中,城市规划设计学科的发展可能是很不起眼的一个领域,但却因为它支撑的实际工作极其综合,因而具有极为特殊的地位。规划技术、理论和制度同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文化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它的发展历史,几乎可以窥见国家和社会演化的方方面面,而不仅仅事关城镇乡村的建设,这或许就是规划的魅力吧。

  • 百年砥砺奋进,群星辉耀征程

    作者:黄亚平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教授,同济大学1986级城市规划专业硕士研究生)

    我对同济规划的认知始于“文革”后同济1977年恢复本科规划专业招生。本人既是1980年代后同济规划的“亲历者”,很幸运有1986—1989年在同济攻读硕士的经历,受教于陶松龄先生及诸前辈;又是同济规划的“旁观者”,在武汉从事规划教育工作近40年,全过程关注同济规划40余年的发展。

  • 百年传承守正创新——沿着规划前辈们的足迹

    作者:卓 健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市规划系系主任,教授,同济大学1988级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1993级建筑设计与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当前,我国城乡规划学科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节点。一方面,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引下,我国城乡空间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模式均发生了重大调整,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是我国规划实践和行业需求变化的突出体现;另一方面,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走绿色转型发展道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技术创新驱动下,城乡规划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出现了明显的自我革新趋势。

  • 百年规划荫,共守一寸心

    作者:田 莉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教授,同济大学1990级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1994级硕士研究生)

    光阴荏苒,母校同济大学的城市规划教育已走过百年。作为一名同济的学子和老师,在母校度过了17年的时光,职业生涯中的一半以上和同济休戚与共。蓦然回首,百年的同济规划,历经风雨沧桑,百转千回中规划精神的历久弥坚,对中国近现代城市化的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济规划的百年,深深地镌刻着“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海派文化烙印。对多元化和个性发展的包容,对权威主义的摒弃,是同济规划的特点,也形成了包括金经昌、李德华、董鉴泓等先生辈出的长者之风。群星璀璨,一直是照亮同济规划前行之路的明灯。

  • 百年学术港湾未来思想明灯

    作者:王世福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教授,同济大学1993级建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996级城市规划专业博士研究生)

    从1922年设立“城市工程学”专业及相应课程起,同济大学规划教育已经走过了整整100年。从参照德国模式到自主专业建设,经历筚路蓝缕、矢志不渝的艰辛,也伴随百废待兴、蓬勃建设的机遇,可谓时光流转、百年峥嵘,犹望薪火相传、继往开来。

  • 积于历史,变于现实

    作者:童 明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同济大学1995级城市规划专业博士研究生)

    作为中国第一个设立的城市规划专业,同济规划的实际历程比人们想象的还要久远。早在1955年正式定名为城市规划之前,金经昌先生于1947年就在同济大学开设了都市计划与都市工程设计课程,甚至早在1922年,当同济收归国有、土木科改为五年制后,建筑与城市工程学已经成为三年级至五年级的必修课程。这一历史堪比世界上其他几个最早的城市规划专业 (世界上最早的城市规划专业于1909年在英国利物浦大学设立),使得同济规划在中国具有了无与伦比的重要地位与影响力。

  • 乡村规划与学科建设

    作者:李京生(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1995年入职同济大学)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乡村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大飞跃,农民收入倍增,兴起了改革开放后第一波“建房热”,无论是住宅还是公共建筑,在选址、规模和建设标准等方面缺少必要的引导,造成了大量浪费和安全隐患。同时,村镇企业遍地开花,乡村土地使用混乱,建设用地无序扩大。为及时指导乡村大规模的自发建设活动,提高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效率,政府重新启动了乡村规划建设中的管理职能,并由曾经指导人民公社规划的农业部门转变为由建设部门来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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