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城市群是中国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新发展格局下需要把美丽城市群建成低碳少污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城市群,形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自然资源高效率利用、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城市群发展新格局,成为全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点区与典范区,实现城市群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舒适。在把城市群建成国家发展最富强地区的同时,建成全国最美的地区,建成既富又美的城市群。须知,青山绿水但落后贫穷不是美丽城市群,繁荣昌盛而环境污染也不是美丽城市群。
长三角城市群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也是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2016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在把长三角发展定位我国最具经济活力的资源配置中心、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的同时,首次提出把长三角城市群建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将长三角定位为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2022年10月召开的党的二十大提出围绕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2024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可见,长三角城市群作为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与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在美丽中国建设和全国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战略支撑作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的最终目的就是将其建成为全球既富又美的世界级超大城市群。
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建设美丽长三角,既可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典范,也可为长三角世界级超大城市群建设寻找新的突破口。建设美丽长三角首先需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美丽中国建设提出的新要求,重点从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等四大方面高标准规划长三角“美”的蓝图,绘制长三角高质量发展一体化路线图。
一是高水平编制长三角降碳一体化规划,绘制长三角一体化“降碳路线图”。城市群是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重点区和责任区,2012—2022年10年间长三角城市群降碳指数由33.72提升到78.57,处于良好级别,尚未达到优秀级别。未来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需要明确减碳责任,推行城市群减碳的六大一体化,即低碳产业与布局一体化、低碳城乡建设一体化、低碳交通设施建设一体化、低碳能源发展一体化,低碳市场一体化、低碳社会与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通过减碳的六大一体化,把长三角城市群率先建成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建成碳中和型城市群。
二是高标准编制长三角减污一体化规划,绘制长三角一体化“减污路线图”。2012—2022年10年间,长三角城市群减污指数由50.17提升到81.76,刚刚达到优秀级别,但与目标值100尚有一定差距,需要多城市联合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和净土保卫战,坚持系统治污、整体减污和长期治污,把长三角城市群建成洁净型城市群。
三是高水准编制长三角扩绿一体化规划,绘制长三角一体化“扩绿路线图”。2012—2022年10年间,长三角城市群扩绿指数由78.04提升到80.98,刚刚达到优秀级别,但扩绿速度非常缓慢,与目标值100尚有一定差距,需要多城市联合继续推进生态建设和国土绿化行动,提升长三角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把长三角城市群建成绿色生态型城市群。
四是高目标编制长三角增长一体化规划,绘制长三角一体化“增长路线图”。长三角经济总量约占全国的18%—20%左右,是对全国经济贡献最大的城市群,2012—2022年10年间长三角城市群增长指数由48.36提升到82.28,达到优秀级别,与目标值100尚有一定差距。未来需要对标国际上发达地区发达城市的水平,依靠创新驱动培育新质生产力,激发增长新动力,加快长三角绿色低碳高效发展转型,全面提升长三角经济发展韧性与劳动生产率。
通过上述四大一体化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描绘出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的“美”蓝图。2012—2022年10年间,长三角城市群综合美丽指数由52.66提升到80.96,刚刚达到优秀级别,但与规划中的美丽长三角综合指数100相比,仍有19.04的差距,未来建设中需要高标准对接国际,对照国际标准找出短板差距,以问题为导向,规划长三角高质量发展的变“美”图,及时补短板,建设美丽长三角,在全国乃至全球率先建成既富又美的世界级超大城市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