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发展阶段,强化全域全要素全覆盖的空间统筹能力,并向规划实施和空间治理全面转型,成为新时期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重要任务。
一、对详细规划的再认识
详细规划直接面对最基层空间规划治理需求,是规划传导、保障实施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在新的空间规划体系构建过程中自身也面临重要转变。
规划范围从“重城轻乡”转向“全域全要素”。传统的详细规划重点在对城镇建设用地的管控,对乡村地区特别是非建设空间的管控力度有限。在全域全要素规划的要求下,详细规划需要全面梳理城乡各类资源要素,统筹建设空间和非建设空间,充分挖掘非建设空间的多样功能和多元价值。
规划方式从“静态规划”转向“动态管控”。传统控规是静态化、空间化的管控模式,存在针对性不强、缺乏时间轴线、缺乏对城市发展不确定性的有效应对措施等问题。详细规划应贯穿“整治—供应—建设—运维—更新”土地全生命周期链,要能应对不同场景需要、不同主体诉求、不同发展阶段提供有针对性的、定制化的方案。
规划协同从“内容衔接”转向“多规合一”。以往“多规并存”的情况下,存在各类规划相互制约、相互矛盾的情况,行政许可的效率不高。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构大力促进了“多规合一”,详细规划层面应充分考虑国土空间的资源属性、社会属性和经济属性,充分尊重权属关系、事权关系和行政关系,充分协调好城市更新、土地综合整治及各类专项规划等,努力实现规划协同共治。
政策目标从“规划管理”转向“综合治理”。详细规划不仅是城乡建设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也是促进城乡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政策,应充分发挥其公共政策属性。通过“编管结合”高效支撑规划实施和项目管理。通过对规划单元内精准而有效的公众参与,积极回应人民期盼,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
二、详细规划改革创新的思考
重庆市在详细规划领域开展了多个方面的探索:一是加快建立分层分类编制、分级分区管理的编管协同机制。按照“怎么管就怎么编”的原则,正在形成“规划单元—街区—地块”的“穿透式”规划传导体系和详细规划修改分级管理体系,并形成相应的详细规划编制内容。中心城区通过划定151个不同类型的规划单元,将总规确定的“三区三线”、相互匹配的规划人口、功能、用地、建筑量等内容层层分解、传导落实。
二是持续聚焦存量更新背景下的详细规划编制创新。结合城市更新,对存量闲置、低效土地、废弃矿山再赋能,通过确权盘活、赋能盘活、更新盘活等手段挖掘规划自然资源资产价值,不断提高规划经济性。开展“城镇建设用地详细规划+村规划”“详细规划+生态保护修复”“详细规划+非建设用地管控”等不同类型规划编制工作,探索城镇建设用地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统筹布局等不同地类相互融合的详细规划编制新方法。
三是有序开展片区(单元)层面详细规划评估和优化。围绕突显和完善“城市重点功能片区”开展规划评估优化提升,在重点区域优化配置空间资源,打造山水城市特色场景。以规划单元为基础,按照疏解旧区功能、补足新区设施的原则,以人的需求为导向,梳理片区功能上的短板和弱项,引导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资源有序投放,努力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四是积极探索数字信息化的技术变革和应用。建立规划实施评估与城市运行监测系统,构建包含成熟度、匹配度、协同度、运行效率等在内的城市运行动态监测指标和评价体系。加强基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一张图”信息系统的应用场景的开发,例如对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协同论证、规划引领项目生成机制等,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辅助决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