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笔谈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详细规划编管建议
作者:郑晓华(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在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背景下,必须重新审视详细规划的法定作用,健全详细规划公共政策属性,由原来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拓展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详细规划的范围从城市拓展至城乡全域,对象从地表拓展至地上、地下、空中立体三维。因此,必须创新详细规划的技术方法,应用多源数据和多元场景分析,按照统一的规划技术标准和数据标准,实现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全流程管理。

一、关注现状调查,构建全域全要素土地利用现状图应对详细规划全域全要素的规划管控需求,亟须在土地调查基础上构建一张精准翔实的全要素现状图,以满足详细规划管理需求。一是在空间精度上,利用基础测绘成果提升土地调查成果精度,确保地块边界的空间表达精度达到1:500—1:1000,满足详细规划编制精度要求。二是在调查深度上,将当前调查所遵循的分类标准尽快推进到用地用海分类,推进建设用地及道路的细化调查。三是在规划管理信息广度上,准确掌握地块的征地、供地及宗地权属等规划管理信息。

二、坚持战略引领,建立“总规—详规”分层级传导机制和“详规—专项”联动协同机制

一是优化详细规划单元划定规则,提升上位规划的传导。详细规划单元划定应全面对接行政事权,优先对应街道(镇)、社区(行政村)管理边界,有利于资源配置按行政区传导的要求。二是构建详细规划分层编制规则,提高详细规划的适应性。可将详细规划分为单元和街区两个层次编制,单元层次详细规划落实传导细化总体规划的刚性要求,主要包括单元功能定位、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城市控制线、开发规模以及重要公共公用安全设施等。街区层次在严格遵循单元层次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基础上,深化用地策划、社区生活圈构建、城市更新、交通承载力评价、城市设计等研究工作,制定地块的具体管控指标和管控要求,指导建设项目实施。三是坚持多规合一,建立“详规—专项”联动协同机制。详细规划应强化各类专项规划的深度融合,各专项规划的设施位置、具体边界等核心内容应纳入详细规划后,才可作为出具规划条件、方案审查的依据,有效防止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两张皮”。

三、探索差异化精细化的编制技术方法,提升详细规划的可操作性

一是按照单元特征制定差异化的编制要求和管控内容。针对开发边界内重点地区、城市更新地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一般地区等,以及城市开发边界外的风景名胜区和村庄等不同的空间形态和管控模式地区,分别提出相应的编制重点、管控内容和成果要求。二是通过规划评估制定精细化的编制成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结合城市发展的需求、人口分布特征以及15分钟生活圈构建,统筹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因地制宜完善各类服务设施配套,激发城市活力,塑造城市特色。三是明确多样化的刚性管控和弹性引导要求。对各类管控要素的规模、数量、位置、形态等不同管控类型设置不同的控制强制性等级,并通过“指标+清单”、“点位控制+边界控制”等方式实现详细规划刚性管控和弹性引导。

四、构建全域覆盖、动态更新的详细规划“一张图”

一是构建详细规划全流程编审体系,优化辅助编制、成果审查、入库更新、一张图应用和实施监督等工作要求,实现“编制—审批—实施—监督”一体化全流程管理。二是实现城镇开发边界内外详细规划“一张图”的全覆盖,特别是跨城镇开发边界地区以及区域交通市政设施在详细规划“一张图”上应实现无缝衔接,满足规划管控需要。三是确保详细规划“一张图”的准确性。完善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技术标准、数据规范和工作流程,确保详细规划一张图“成果可查、数据可靠、过程留痕、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