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笔谈

新时代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
作者:吴志强(中国工程院院士,德国科学工程院院士,同济大学副校长,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土空间规划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一、核心概念界定——“标准”与“体系”

标准内涵是新时代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工作的基本问题,应回归哲学含义进行探讨。我认为标准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五要素一目标”,五要素即一套可以重复的事物、广泛的实验基础、协商程序、机构发布,以及为所有主体共同遵守;一个核心目标即为实现最佳秩序。这些要素缺一不可。其实这一思想早已贯穿于中国古代名家的思维逻辑中。诗圣杜甫有云:“士我百篇文,诗家一标准。”其中的“标”指投射器,“准”指靶心,标准合用,即是行为与目标一致。结合笔谈主题,不妨改成“士我百规划,规划一标准。”通过行为调整促进工作有序开展,最终实现终极目标。新时期的国土空间规划不仅仅要求更高的质量,还要有效率,只有通过标准体系的构建实施才能兼顾两者统一。

空间规划技术标准是各类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管理有力的技术依据,需要从目标、程序、内容、品质、使用者各个环节进行深化,这五项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进一步,作为“体系”需要从以下三点去认知:第一是“要素”,即包括的内容;第二是“关系总体”,即各个要素间的关系;第三是“演进过程”,即要素的发展轨迹。通过这三点才能真正建立起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保证不偏离目标,是整个空间体系规划的脊梁。然而,把不同的规范、方案简单加合是远远不够的,而是应按照“五个要素一个目标”的核心逻辑进行整合。

二、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发展规律总结

我认为目前规划技术标准体系建构与发展有三点规律:第一是从单一走向系统;第二是从笼统走向专业化与精细化;第三是技术标准的发展总是与时代议题息息相关。同时目前技术标准体系的建设也存在三点明显的不足:第一是技术标准的编制在过去处于被动状态,与时代发展的需求相脱节;第二是标准的行政内容和技术内容相互参杂,界限模糊不清;第三是国际视野的缺乏。只有从国际样本中批判性地汲取经验才能更好地完善我国体系,在国际竞争中拔得头筹。

通过研究我国的技术标准的发展历程,从标准制定的粗细与实践进程两个维度进行总结可以归纳出:系统性架构的演进轨迹是由低到高、由粗到细的。更为关键的是,技术规范必须有法律支撑,因此对于国家法律的研究具有重大支撑性意义。从背景法、主干法、专项法、相关法到技术条例这一逻辑线条是严谨的。

而在这一逻辑下面是无论规划版本如何更新,均有着一脉传承的重要目标——可持续发展,即所有的规划必须以人为中心、生态友好。基于可持续发展目标,德国建构完整了覆盖全域、事权清晰的空间规划体系并且极为重视区域规划在协调各州规划中的协调作用。

三、空间规划技术标准系统架构与展望

通过以上对于技术标准体系内涵的分析、历史演进的轨迹与问题的梳理以及世界上的先进案例的对标,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架构逐渐清晰。空间层级从国家、省、市和县、乡镇和街道最后落到村和社区。工作流程兼顾规划的全过程包括编制、审批、实施、监督评估与预警、调整。标准的类型囊括国际标准、综合标准、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专项标准。其中,国际标准极其重要而又在工作中最容易被忽略。

最后谈回技术本身。规范并不都是技术,研究技术规范首先就要研究透技术是什么,技术如何演进。技术是国家建立现代理性的支撑,所谓的现代技术总结来看经历了七次迭代,从工业革命到可持续发展技术,国家空间不断进步融合发展,不断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在城市与规划不断智化的过程中形成了从数据库建构到数据感知兼顾全生命周期、不断迭代的自生长模式。当今世界技术迭代的频率与内容的深度在科技发展史中前所未有,毫无疑问技术正深刻地改变规划工作的各个方面。规划诊断与推演是我一直以来重视的两大突破方向,前者强化规划战略制定的支撑性,后者强化了规划战略实施性。

空间规划技术体系的建立是站在全国乃至全球的角度上探讨方向与实施路径的。不盲从于所谓模板,不僵化于实施之路径。从核心逻辑出发,融合哲学与技术,才能真正实现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系统性的迭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