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笔谈

从认识的转变到方法的转变
作者:于一凡(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市规划系,教授,博导)

将社会、空间资源要素与居民的多样化需要加以持续、高效地协同配置,这是社区生活圈规划的核心任务,也是从粗放的功能规划走向精细化空间治理的重要进步。我曾在《城市规划》2019年第5期专门撰文探讨过社区生活圈规划的认识基础,提出“从以物为中心到以人为中心”是传统居住区规划向社区生活圈规划转变的核心价值。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不少规划管理和设计人员在认同立场转换的前提下,面对实践却仍然感觉力不从心,甚至不得不照搬传统的做法——这表明,社区生活圈的规划实践亟待在方法和手段上完成转型和创新。

首先,与传统居住区规划将居住功能地块作为封闭系统开展规划不同,社区生活圈规划的对象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需要关注并响应复杂的系统影响。这些影响既来自居住人口结构、居住密度、设施配套水平等社区自身的特征,也来自区位条件、周边城市环境等外部要素。把握这个具有类型差异性的系统、界定社区生活圈范围的关键是“人”。基于居民个体的生活圈可以理解为以家为中心完成购物、休闲、通学和社会交往等日常生活活动的步行范围,社区生活圈的空间范围即是个体生活圈经反复叠加而形成的社区领域。由于特定社区的环境条件和出行选择相似,居民的日常生活活动通常具有较强的共性,社区生活圈的空间范围可以近似地理解为由频繁访问兴趣点POI的位置包络形成的空间范围。参与界定空间范围的POI不仅限于社区内部的配套设施,也并不依赖行政区划的社区边界,且存在功能动态变化与空间复合设置等可能,这无疑对社区生活圈规划的数据基础、分析手段与规划工具提出了新的要求。

其次,社区生活圈是具有空间范围、时间范围、认知范围和功能范围等多重含义的概念,不是居住用地界线、服务半径的代名词。《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等提出的用地和人口规模是一个方便认知的参数,不是标准化配置的技术要求。基于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仍是重要的技术手段,与基于人的“生活圈”理念并不冲突。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并没有在建成区范围内“划圈”,而是提出了规划目标导向下空间要素在供应结构、时序、方向上的配置要求,并提出了以2—2.7万人/km2作为实施社区生活圈要素配置的适宜居住密度。

第三,从配套设施的规划设置角度来看,由于社区居民结构和环境基底条件千差万别,对环境和设施的需求不尽相同。传统居住区规划采用的千人指标手段很难满足差异化配置的要求,进而导致公共资源的不足与冗余现象并存,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很难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社区生活圈规划则以发展社区的包容性和成长性为目标——其配套设施既包括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也包括社会化的市场服务;既包括满足全体居民需要的共享服务,也包括满足特定居民群体需要的专享服务,允许并鼓励社区结合实际情况不断自我完善。根据2018 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5分钟(不含)以上居住区配套设施的用地包括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类)、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类)、交通场站用地(S4类)等。也就是说,15分钟和10分钟社区生活圈配套设施的规划协调层次应被提高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层面,需要在城市各类建设用地中(而不仅是在R类居住用地内)实现结构与布局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