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中国城市规划学科发展论坛” 2017年“金经昌中国城市规划优秀论文奖”颁奖仪式《城市规划学刊》办刊60年庆祝活动顺利举行

       2017年10月28-29日,由金经昌城市规划教育基金会、《城市规划学刊》编辑部、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办,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参与联合主办的“第14届中国城市规划学科发展论坛”在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钟庭报告厅顺利举行。

       论坛开幕式由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委书记彭震伟教授主持,同济大学常务副校长伍江教授、副校长吴志强教授致欢迎辞。

       随后,举行了2017年“金经昌中国城市规划优秀论文奖”颁奖仪式,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孙安军理事长主持颁奖典礼并介绍了评选过程及评选结果。董鉴泓、陶松龄、陈秉钊、伍江、吴志强、彭震伟、赵民、张尚武、杨贵庆等教授为获奖者颁发奖状、奖牌和奖金。接下来,进行《城市规划学刊》办刊60年庆祝活动。视频短片《坚守初心 砥砺前行:办刊60年》回顾了主编董鉴泓教授坚持办刊60年,带领《城市规划学刊》成为中国城市规划领域最有影响力的刊物之一的峥嵘历程,董鉴泓教授随后发表题为“我与《城市规划学刊》60年”的讲话。

       10月28日上午有2个主题报告,由赵民教授主持。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孙安军理事长的报告题目是“空间规划的‘知与行’——我国空间规划改革的思考”。报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空间规划改革的缘起。报告梳理了国家发改委、国土部、住建部以及环保、林业、农业、海洋等部门以往空间规划的实践,认为空间性规划主要存在重叠冲突、部门职责交叉重复、空间性规划约束不力、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从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提出的一系列相关改革要求可以看出,空间规划改革的思路越来越清晰、要求越来越明确,即空间规划应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在地域上要求划定城市化、农业发展、生态安全三大空间,通过规划立法、部门整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第二部分,阐述了空间规划的“知与行”。首先,当前对于空间规划的认知还不够清晰。建立空间规划体系的目的,是切实解决空间性规划重叠冲突、部门职责交叉重复、空间性规划约束不力等问题;空间规划的编制内容,核心是划定“三区”、“三线”。接着,对已经或正在开展的省域空间规划试点、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城市开发边界划定三个方面的实践案例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指出,开展省级和市县级空间规划等有关试点,是一个“知行合一”的过程,在试点实践中,不断深化对空间规划的认知;认知的深化又推进了空间规划的实践。第三部分,从空间规划的逻辑关系、空间规划的法律关系、空间规划的法制关系等方面提出了空间规划改革的思考。首先,要处理好空间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关系、不同层级空间的关系、空间规划与其他各类空间规划的关系。其次,空间规划作为新生事物,要建立一套与空间规划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第三,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是空间规划落实的关键。最后指出,空间规划改革涉及诸多方面,既有规划内容和方法等的改革,也有规划体制和法规改革;要“知行合一”,在改革实践中不断思考,在思考中不断实践;要按照提高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要求,进行城乡规划改革,在空间规划体系改革中把握主动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杨保军院长的报告题目为“城市创新与规划创新”。报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未来科技与未来城市。首先提出两种发展模式:①从1到N的传统模式,即在现有基础上的市场扩张;②从0到1的互联网模式,即从无到有地创造市场。目前中国在市场开放程度和政府政策环境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但也存在商务环境、文化规范等方面的短板。从世界创新地图来看,“中国力量”正在崛起,但距离创新中心仍然任重道远。对于目前国际和国内许多关于城市创新的报告和榜单,总结有三个趋势:①关注创新资源的集聚与投入,包括人才、平台和资金要素;②关注创新环境的营造与优化,包括创新基础设施、文化资产等;③关注三种类型的创新产出,包括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从创新资源、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来看,国内的第一梯队为北京和上海;第二梯队为深圳和杭州;第三梯队为广州、武汉和南京;第四梯队为天津、成都、重庆和宁波。第二部分,城市空间生产的模式创新。与现代城市不同,创新型城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产品、技术呈现指数级更替、生活品质空间高、有更多激发创新的共享空间。创新空间应该满足创新人群的需求。创新人群具有年轻化、愿意交流、愿意分享、对生活品质有追求等特征,需要活力、开放、多元的空间氛围。创新空间在不同尺度均有体现。阿里巴巴的蒲公英组织模式是一种中观尺度的产业技术扩散网络;纽约硅巷、斯坦福的University Avenue等则是微观尺度的人群交往空间。创新空间的评价包含创新指标和评估指标。创新指标涉及创新能力(专利授权数量)、创新潜力(独角兽与瞪羚企业);评估指标涉及中观创新链条指数、微观创新活力指数。第三部分,城市空间规划的方法变革。数字化变革会对城市智慧化的底层技术产生根本影响,城市规划应引起重视。2017年上海的《世界城市规划人工智能宣言》高度重视人工智能技术,探索人机混合的城市规划新范式,融合规划师的丰富经验与计算机的快速计算能力,走向人机混合的理性规划。从“蓝图规划”走向“数字规划”的关键在于将空间资产作为管理的核心,资源配置以人的需求和全面发展为原则,提供及时的、精细化的解决方案。全过程实现智能辅助决策,构建全局-地块-建筑的管控规则,实现宜居、绿色、安全的目标。规划方法论的变革关键在于实现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产体系、制度政策标准、空间政策与应用服务的四位一体。最后,对未来提出以下展望:①按知识创新分配:AI高度发达下,产业结构更加偏向知识性服务业,知识创新与信息服务最为重要;②城市组团化发展:面对面的交流依然重要,需求非结构化、非正式交流对创新的支持,空间聚集方式是保持多元性适度聚集;③时间城市的繁荣:未来的能源与交通工具会促进更多、更频繁的聚集与分散,物联网提供了实时交流模式,个人服务于多个机构;④工作生活的模糊:便携性终端和虚拟现实加速工作片段化,创意型休闲时间增多,工作与生活的界限更为模糊;⑤创新再教育保障:对于暂无法参与到知识创新体系中的人群,应给予基本社保、再教育以及幸福生活保障,维系社会稳定;⑥实时结构化规划:平衡实时反馈决策和结构化战略制定,长期性的规划不会完全消失,反而促进长短期、宏微观的互动增强。

       10月28日下午共有6个主题报告,分上、下两个半场,分别由杨贵庆和张尚武教授主持。

       中山大学城市化研究院院长李郇教授的报告题目为“社会治理与社区规划——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营造”。报告主要包括六部分:第一,城市时代下,城市发展面临着社会关系、空间关系、利益关系上的诸多社会问题,中国社会也从经济与社会“脱嵌”回归到“嵌套”阶段。在该阶段,市场仍然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机制,但也应当发挥政府的力量来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平衡。第二,中国城市发展模式正在发生转变。首先是从以增长为导向的发展转向以人为本的发展。增长导向模式下,地方政府通过大规模的招商引资争夺制造业投资,再以“新城”为战略,开拓以土地出让为主体的新预算外收入来源,进而带动城市的集聚发展;而以人为本的模式则需要以“回归到日常生活空间”为手段,提升城市社会公共空间的活力,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其次,以数量增长为导向转向以质量提升为导向。数量增长导向模式导致了城市建设用地快速粗放式扩张,造成土地资源低效利用等多种问题;质量提升模式则更加注重对现有城市物质和社会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利用,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第三,在当前背景下,需要构建新的空间生产逻辑,即要从宏大叙事、标准化生产的物质空间走向治理空间。治理的空间在微观层面体现为不同主题、多样产权的空间,在区域层面则体现为跨区域、跨部门、多层级的跨流域空间。第四,从西方的田园城市理论和雅各布斯对城市多样性的追求,以及中国传统的“水利社会”和客家土楼的集体营造修缮中可以看出,规划与社会结合不仅仅是理想也是文化之传统。因此,报告提出“美好环境和和谐社会共同缔造”的构想,构建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治理体系。“纵向到底”就是要以区县、街道、社区三个层级为基础,自上而下明确各级政府职能定位,梳理各层次的职能范围与工作重点,简政放权,构筑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治理架构。“横向到边”主要是把个人纳入到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各类组织中来,进行社会治理失误的共同协商和统筹管理。“协商共治”就是以协商民主的方式和制度,推进居民的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发挥居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第五,共同缔造工作坊主要是由政府部门牵头,邀请城乡规划、社会治理等诸多方面富有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团队,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以社区为单位,发动与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共同建设美好环境和和谐社会的工作方式。目前工作坊已经在云浮、厦门、沈阳和广州等城市进行了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主要体现为:①发动了群众的共同参与;②组织了能人来担任社区规划师,激发了缔造的内在动力;③构建了制度;④改善了社区人居环境,提升社区活力;⑤推动了社区的经济发展;⑥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发展;⑦实现了社区环境设施与人文生活的软硬件共同的提升优化。第六,新时代的社会治理中,政府应当从从“台前”到“幕后”,变身为工作坊的发起者和引导者,承担协调保障工作,为工作坊提供政策指引、场地支持和活动保障。而规划师则需要成为一个组织者、协调者和引导者,起到联结政府、公众、社会/社区组织等多元主体的作用。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李晓江教授的报告题目为“京津冀协同与新区发展的认识”。报告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认识。首先介绍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京津冀协同发展,要通过疏解北京的非首都功能,调整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走内涵集约发展的新道路,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的模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目标分为三个阶段,近期目标是到2017年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取得明显进展;中期目标是到2020年北京常住人口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区域一体化交通网络形成;远期目标是到2030年,首都核心功能更加优化,京津冀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空间格局上,按照“功能互补、区域联动、轴向集聚、节点支撑”的思路,以“一核、双城、三轴、四区、多节点”为骨架,构建以战略功能区平台为载体,以交通干线、生态廊道为纽带的网络型空间格局。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要明确疏解对象,应坚决退出一般性制造业特别是高消耗产业;重点引导区域性物流基地、区域性专业市场如服装、小商品、建材等部分外迁;推动在京部分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有序迁出;推动在京优质医疗资源通过对口支援、共建共管、办分院、整体搬迁等方式向京外发展;部分行政性、事业性服务机构总部向市级行政副中心转移。疏解方式分为集中疏解和分散疏解两种方式。第二部分是对新区发展的认识。新区建设的目的是调整优化京津冀区域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协同管控周边发展,集中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带动河北产业提升,促进河北东部地区新一轮的发展。规划重点要解决交通互联互通,构建与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城市中心区,北京新机场直连直通的交通网;要重点研究新区历史,研究历史上新区自然灾害的情况,完善区域防洪体系,保障新区防洪安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调整区域水资源配置,保障新区各类用水安全。新区的建设发展应该满足京津冀的差异化发展需求同时也需要创造有活力有品质的空间。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边兰春教授的报告题目是“社会-空间关系视角下的城市设计思考”。报告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缘起与背景。边兰春教授首先引用E.培根《城市设计》中的观点“空间意识作为一种感受,设计量度应包括整天的日常生活和城市的整体”。随后通过对比1900年和2000年的百万以上人口的城市数量,阐述“城市的演变不仅仅是规模的变化,还是城市成长动力、市民生活需求、空间塑造过程的发展”。城市设计的挑战来自于开放的尺度和多元的范畴。第二部分,理论与辨析。报告阐述了如下理论:(1)时空变化和时空压缩是城市设计的两大复杂性特征,影响着城市生活中市民思想意识、价值取向以及行为方式发展变化,即社会演变对空间形态产生影响;(2)城市设计如何影响复杂的城市社会?包括:①不同演变路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城市,在社会演变中都存在着各自的空间理想,因为城市是“生动、复杂而积极的生活自身”;②城市设计经历了以权利-技术-人文-和谐的价值导向变化过程;③城市设计的价值体系是在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条件下,在试图以城市设计为手段来实现城市发展理想模式中,形成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基本原则,与人类活动、空间审美、时空发展等社会影响密不可分;④从学科融合的角度提出,城市设计的价值标准为科学求真、人文求善、艺术求美;⑤优秀的城市设计等于一个系统的规划,通过有效的实施过程的控制管理,在一系列行动策划之后,通过一些列实践工程项目形式得以不断实现。这一过程的核心是人,即人的参与、人的监督,人的体验。第三部分,案例与实践。报告运用了大量的案例论证社会-空间互动关系下形成的城市设计。首先,通过华南地区深圳福田中心、广州珠江新城,华东地区上海浦东新区、杭州钱江新城,华北地区北京CBD东扩、天津滨海于家堡金融中心等设计案例诠了“发展蓝图与设计的力量”;其次,通过纽约高线公园案例,在设计积极界面、停留空间、多样性场所过程中的运作体系、规划管控、城市公共活动的策划与运营等内容诠释了“城市设计中的社会推动作用力”。最后,通过烟袋斜街保护规划实施试点、什刹海“乐春坊一号院”设计案例解析了“真实生活:社会-空间视角下城市设计思考”。第四部分,思考与总结。报告指出:①好的城市与城市设计应当具有空间弹性有序、充满经济活力、体现社会包容、促进民主政治、生态可持续、具有市民归属感等特征;②城市设计是社会的行动,具有特殊的时空特征,过去可以追溯一段历史时期,现在反映了当下复杂的社会需求,并长久影响未来的社会生活;③城市设计通过社会-空间的过程发挥关键的作用,因为空间作为一种产品与社会生活有着最为紧密的联系。

       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屠启宇研究员的报告题目是“中国的全球城市——关于21世纪全球城市理论的创新思考”。报告首先从全球化进程、全球城市理论、全球城市实践、城市新需求和新思维四个维度回顾了全球城市30年的理论与实践。理论的研究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到1990年代全球城市理论1.0逐渐成熟,并于1990年代起迅速在实践领域得到运用,一批全球城市迅速崛起。第二部分,报告总结了全球城市实践1.0的特点,并由此对全球城市的政治价值、经济学基础、发展取向、社会效应和文化导向进行了再梳理。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中国城市正在进行积极的全球化参与,展现了中国城市的崛起和自信。全球城市网络研究GaWC指标(2000-2016)、WIPO创新100指数等,都显示了一批中国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南京等)的崛起。第三部分,指出全球化正在发生从1.0到2.0的迭代。具体内涵是:①宏观表现,以中国、东亚、金砖+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经济整体崛起,形成足以影响世界市场、振动世界格局的大国模型;②微观基础,一是以平台经济崛起为特征,关注对流量的疏导、供求撮合,而非边际效益递增,从而使新领域机会增加。二是以需求侧变革为主,从供给存量转移到对高品质需求的增加;③中观表现,以创新为特色的全球电子商务、全球创新网络迅速发展,组织方式从“管控”走向“协同”;④空间需求,表现为集群化、扁平化和虚拟化。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全球城市的最新实践蕴涵了诸多闪光点,在全球城市2.0的多样化路径、经济结构、产业与创新、发展弹性、空间协同等方面进行了“中国式”探索。总体来说,全球城市理论迭代的方向已逐步清晰。全球城市2.0,更重视网络化、协同力和城市关系结构的多样化,不再完全以综合能级进行评价,突出全能与专精,通过竞合实现多赢。同时,报告也提出了中国在全球城市探索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包括怎样以更为平等、公正的方式同世界联结、创新导向全球城市的多重路径、中国全球城市的文化担当,等等。最后,报告指出,中国是目前唯一在推进全球化2.0迭代方面兼具认知、意愿和能力的大国。当前的要务在于对中国经验、中国道路的理论构建与传播。在城市研究领域,鲜活的实践必然能够推动中国全球城市理论的形成。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刘守英教授的报告题目是“中国的二元土地所有制与双轨城市化”。报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人口和土地在农村与城市的配置呈现“双轨”特征。既有政府主导的城市化,即土地的国有化和城市化;也有农民自动自发的城市化,即流动人口在城中村集体土地上的集聚。“双轨城市化”的根源在于“二元土地制度”。1998年之后,农村集体土地一律须经过征地转化为国有用地,才能用于非农建设用途,形成了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结果。2008年之后,各级地方政府成立土地抵押和融资平台公司,土地资本化的制度安排为城市建设创造资本来源。第二部分,详细介绍了“双轨城市化”的特征表现。其一,“土地城市化”表现为:①土地是拉动经济的发动机:在守住18亿亩红线、保耕地保粮食安全的同时,各地政府以土地宽供应保经济增长的特点明显;②征地建城市;③政府以地工业化,依靠工业用地的低成本供应,维持中国工业化的低成本运转;④国有土地资本化推动的快速城市化:在2008年以后,从以地出让的城市化,转向以地融资的城市化,土地抵押规模扩张。其二,“农村人口城市化”则表现为:①大多数土地被征收后的原住农民,利用集体经营性用地、公益性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等“剩余土地”,盖房出租或将土地非法转让或转租,形成独立于政府土地和住房市场之外的法外集体土地和房屋租赁“灰市场”;②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成为流动人口的集聚地;③大量大口集聚,导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匮乏或超负荷运转。城乡结合部的基础设施、环境治理和治安维护等公共服务没有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均由村集体自主提供,隐忧巨大。第三部分,进一步分析了“双轨城市化”的困境。其一,土地城市化方面的困境表现在:①土地作为经济发动机的功能失效,土地出让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应逐渐减弱;②以地招商引资、以地融资的工业化模式面临困境;③土地供应结构进一步扭曲,与结构改革背道而驰;④土地成本上升、土地收益下降、土地抵押上升;⑤部分城市的土地抵押值、土地偿债能力存在被高估的风险。其二,城中村的问题突出。表现在:①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加剧;②违法违规建设加剧;③城乡结合部缺乏规划,产业低端,土地低效开发,土地价值没有充分实现;④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落后,环境承载力超负荷,交通秩序差,治安隐患严重,社会问题凸显。第四部分,报告提出了经济发展阶段转型与土地制度变革的可能方向。新的经济发展阶段,土地功能会发生变化。表现为:经济增长对土地依赖性降低,产业转型升级,不再主要依赖土地制度性的低成本支撑;土地、资本、劳动力三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互动不断增强;农业革命可能引起农业功能和形态变化,如农业服务业、旅游业、休闲业等新经济形态增加,乡村价值的发现与提升等等。因此,报告提出应推动二元土地所有制的“平等化”改革,使城市化从双轨变为单轨,促进城乡整合。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赵民教授的报告题目是“论城市规划创新实践与法制建设的互动演进”。第一部分,报告首先指出城市规划学科是一门与实践和行动相联系的学科,规划创新要基于“学理”的合理性、“法理”的可行性,以及“法源”的依据性。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改革深化期,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规划创新实践与法制建设必须互动。随后他指出城乡规划领域的创新实践不是单纯应用科学和技术方法就能奏效的,城乡规划领域的创新实践需要提升到属于哲学范畴的“智慧”的高度去回应。这种“智慧”既需要应用科学和技术方法,也要有人文社科维度的考量——包括制度(结构-行动)思维。从规划职业领域来讨论,作为制度的法律对规划人的智慧和创新的实现具有决定性作用,是规划创新的外部保障因素;同时,规划法制建设也要有智慧——“良法善治”,它可使得规划的创新实践获得制度保障,并能进一步推进创新的深化。第二部分,报告从规划创新实践与法制建设互动的角度讨论了三个实例:①开发区管理:1990年代以后,我国曾出现过各类开发区建设的高潮,出现了无序发展的状况。通过列举分析《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中的几项条例,赵民教授指出开发区建设混乱的现象与法律法规存在漏洞不无关系,法律法规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立法不当或漏洞可能导致严重后果;②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城市规划的最重要创新之一,但很长一段时间内“控规”的地位和作用并不清晰,直到2008年《城乡规划法》施行后“控规”的法定地位及其在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的关键作用才得到了更进一步的确立。法律赋予“控规”的地位越高、设定的功能越强,“控规”编制审批难度和压力也就越大,意味着“控规”编制与相应的规则创新也就势在必行;③战略规划:通过对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概念规划)的发展历程进行归纳,赵民教授指出地方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法规对地方性事务作出具体安排,创新的制度化不应仅仅依赖国家立法,地方立法也应当对成果创新进行探索。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规定的立法层级和权限进行解读,进一步指出目前地方拥有更多的立法权,但各地却没有充分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充分地利用立法权,否则规划创新实践与立法保障可以更好地互动。第三部分,赵民教授认为目前创新与法制之间仍存在着矛盾,表现为《城市规划法》下形成的概念和做法还在延续;先出台的法规标准与《城市规划法》不相衔接却没有废止或废止太晚;地方立法可能没有创设,但实际操作中已在使用等等,而这些矛盾都实质反映了实践、创新与法院、法制建设的脱节。因而他重新强调了几个观点:①城乡规划是一个学科,同时也是一个职业范畴,两者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②规划的社会功效与公共权力相联系;权力来自法律法规授予;城乡规划法治建设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一致性;③规划创新要有智慧,要基于“学理”的合理性、“法理”的可行性,以及“法源”的依据性;④规划实践、规划立法均需要创新;创新实践与法制建设良性互动,就能发挥出最大的正能量。

       10月29日上午,是以“地区发展与规划实践”为主题的自由论坛。本次自由论坛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学工委)主办,由学工委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孙施文教授主持。自由论坛首先邀请了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石晓冬副总规划师,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政府规划编制部刘云亚主任,江阴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江阴市规划局原局长缪敏先生,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王新哲副院长做引导性发言。

       石晓冬副总规划师的报告题目为“新版北京总规的时代使命与治理转型”。报告围绕一个核心问题“建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展开,分两个部分阐述。第一部分,阐述了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时代使命。首先,北京作为我国首都,其城市总体规划一直被放在全国性的高度来考量,历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均在国家和首都发展的关键阶段发挥了关键的作用。此次总规编制的指向性并非局限于当下,而是指向未来。其次,新版总规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第三,新版总规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和听取北京总规汇报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对新版总规编制的要求十分具体,即回答好以下问题:如何调整空间布局,科学配制资源,坚持城乡统筹,进行多规合一等。第四,新版总规着眼于新的历史时期首都发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回顾首都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始终围绕着中央的指示落实战略方针、围绕首都经济转型与社会变迁创新战略思路、围绕控制和疏解中心城区功能开展空间布局。因此,首都城市总体规划,其定位是中央事权,是治国理政的抓手;其作用是战略引领,刚性管控;其目的是统一思想,直指实施。报告第二部分指出,新版北京总规转型体现了全社会的治理转型。具体体现:①统领作用,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统筹各级各项指标,进行多规合一;②大国首都,中央和地方一同把首都城市建设上升到国家高度,落实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履行四个服务职责;③底线约束,划定两线三区,用刚性的边界和红线来调控城市发展;④减量提质,通过土地减量,倒逼城市发展转型和产业发展升级。规模双控,要控制人口也要控制建筑面积。最后靠疏解来提升功能,去产能补短板;⑤资源配置,包括统筹配置三生空间,即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注重水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关注职住平衡等;⑥保障民生,治理大城市病、面向实有人口、提升公共空间品质;⑦保障实施,形成任务分解、体检评估、监督考核的完整体系;⑧走向治理,开门汇集各方智慧,众筹听取多方意见,社区营造促基层发展,加强管理,实现总体规划实施。结合以上八点,总结了城市总体规划搭建的超大城市治理手段和体系,包括系统治理,国家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构治理、协同治理、综合治理等。

       刘云亚副总规划师的报告题目为“从广州总规实践看特大城市总体规划改革方向”。报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回顾了1990年代中后期至2010年间总规的困境,中央和地方的应对。报告以广州市总规为例,指出广州在总规获得批复前有几年处于无总规可依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广州在2000年开国内先河,编制了《广州市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概念规划纲要》。战略规划意义非凡,在总规缺位的时期起到了总体规划的效果,为广州的十年巨变和2010年亚运会的举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此后,全国先后有200多个城市开展了战略规划研究。在这段时间里,中央也不断地出台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从各个方面强化对规划工作的要求。从1996年到2010年,共出台了14项法律和规范以从内容、审批和监督等方面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约束。从1996到2007年,出台了50项法律和规范以规范土地的利用。可以看出,中央从几个方面不断强化要求:①不断强调总规的法定性;②加强对保护性资源的管控;③不断严格审查审批程序;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中央试图通过规范总规编制程序、明确总规编制内容、完善总规监管手段,加强对地方建设的管控,但效果似乎并不理想,城市建设用地快速扩张,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低,新城和新区数量持续攀升等问题仍然存在。第二部分提出了2010年至今,中央强化管控下总规的新困惑。2010年以后,中央对总规的编制和实施加强了刚性管控,措施主要包括进一步细化总规成果的内容和格式要求以及通过卫星督查为手段以实现对总规实施的精细化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地方进行了应对,做出了包括三规合一的探索,落实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实现历史审批信息和近期建设的全覆盖以及网格化精细核查等措施。但是,地方在总规实施中依然存在以下困惑:①有目标,没路径:总规提出发展目标,但缺少配套政策;②有总图,没层次:总规和控规的规划用地图层级关系模糊;③有底线控制,没调校机制:总规的刚性底线难以实施;④有督查,没上诉机制:对总规的合理调整不被接受。从以上可看出,在2010年以前,总规的主要问题是编制审批周期长,地方发展需要建设纲领,因此编制战略规划来应对。到了2010年以后,总规面临的问题是国家加强刚性管控,地方为了保障建设项目落地实施,使得总规走向了控规拼合化。第三部分对当前形势下总规的编制与实施进行了思考与展望。面对当前的形势,报告提出了总规改革的两个方向,包括总体规划定位的回归和以实施为导向的底线控制。总体规划定位的回归包括以下几点:①战略性:在总规中重点关注具有战略性意义的内容,非战略性的内容可忽略;②综合性:总规应该是综合性的,由全市各部门、各区政府共同编制;③政策性:例如北京的新一轮总规针对用地减量的目标,提出了具体的措施,有很明确的政策导向性。以实施为导向的底线控制包括以下几点:①蓝图分级分类:以广州为例,构建“市域-功能片区-发展单元”的空间管控要素传递体系;②配套政策机制:建立起完善的激励保护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③信息化技术:构建“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实现部门协同,信息共享等功能。总的来说,总体规划改革不仅是对城市规划改革的深化,也是对转变城市治理方式和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创新探索。

       缪敏局长的报告题目为“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实践与探索”。报告第一部分回顾了1980年以来江阴市通过批准的五版总体规划,分别应对了江阴市城市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1980年版总规指导改革开放后城市以生产为主转向生产、生活并举的特征;1989年版总规恰逢江阴市由县城向小城市迈进;1995年版总规对应江阴市由小城市跨入中等城市的关键时期;2006年版总规审批时,江阴市正由中等城市向现代化大城市发展转变;到了2012年版总规审批时,城市总体规划指导江阴向区域中心城市发展。从最初解决生产、生活问题,到实现中、小城市发展目标,再到发展为区域中心城市,每一版总规侧重略有不同,却非常强调建设用地的控制领导以及全域的控制和引导。本版江阴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最好,初步体现了多规合一的思想。第二部分,结合现版江阴市总体规划,分四个方面讨论对总规的认识与理解: ①综合性。江阴市曾在2006和2011年分别做过规划全覆盖,城市的专项规划在总规修编中也都有所体现,总规的综合性和战略性毋庸置疑,对城市的发展起到综合性空间规划的龙头引领作用。报告认为,多规合一的关键在于解决规划管理机制体制和顶层设计的问题。空间规划管理不仅仅是建设管理,也应该从规划的控制一直跟随到项目落地控制。②科学性。通过大数据的应用,包括多种涉及规划的数据维护、更新、共享与创新,对规划编制的决策过程、实施管理、动态维护以及实施评估发挥作用。③法定性。总体规划的实施过程涉及到诸多体制机制和法制化问题。提高总体规划法定性的关键,一是机制保障,二是人才保障,第三是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决心。④操作性。体现在管控与引导、弹性与刚性、统筹与协调三个方面。

       王新哲副院长报告的主题是“地区发展与规划实践”。报告以云南和新疆的两个中小城市的总规编制项目作为案例进行讨论。第一个案例是云南保山市的总体规划项目。保山市位于云南西南部,在之前云南省“保护坝区,城镇上山”的重大战略指导下,严格保护坝区农田,形成了部分城镇区位于浅丘地区的格局。报告指出从城市运行的角度看待,这并不合理,但这是之前的政治条件下的产物。因此,2012年的总体规划修改主要是依照已有的格局去进行提升。之后,在云南开启“多规合一”的条件下,保山市也开始实践。在协调统一的过程中,总体规划对城市组团进行较大的调整,例如东部工业区组团的整合与扩大。因此,2015年完成的“多规合一”背景下的总体规划相对于2012年的总体规划有了巨大的调整。总体上看,保山市的规划有一定特点:城市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外部环境不断发生变化,领导的决心、思路、眼界对于规划影响极大,因此总体规划很难稳定。而城市政府对于总体规划的作用更关注于开发和城市形象的展现,所以造成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似乎大于刚性管控作用,具体的设计似乎大于规划。面对像保山市规划这种不确定的“蓝图”,应该怎么办?报告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①注重实施,做实近期建设;②以人为本,加强要素配置;③过程控制,加强情景分析;④规定底线,确保公共安全;⑤有机混合,增加功能兼容;⑥强化通则,包容有机生长。第二个案例是新疆奎独乌地区的规划项目。新疆“奎·独·乌”是中国石油化工产业的摇篮,包括奎屯市、独山子区和乌苏市。这个地区非常特殊,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特殊的管理机制: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形成了“三地四方”的多头管理;二是特殊的产业布局:由于石油企业垄断和特殊的管理机制,地区产业单一而且产能过剩。在这种情况下,奎独乌地区的规划面临着困境,每个片区各自做了规划,都获得了相关部门的审批,但在总体上看,各片区的规划是不协调的。因此,奎独乌需要协调规划,形成多方协调下的用地减量方案。整个过程经历了各方从抵触到妥协,从协调到协同的转变。面对像奎独乌规划这种不合理性的“蓝图”,应该怎么办?报告提出了以下几点:①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现状;②法律赋权,上位规划协调;③科学分析,查找问题原因;④多方参与,制定协调规划;⑤查错纠偏,修改法定规划。总结以上两个案例的经验,报告提出要面对城市发展的不同时期,建立分类指导的规划编制体系:第一,启动发展的时期:需要描绘发展愿景的方案;第二,快速发展的时期:需要梳理发展动力的策略;第三,稳定发展的时期:需要提升发展质量的治理。最后,报告提出规划的观念要进行转变,包括规划局要转变观念,明确城市总体规划是引领城市发展的综合性规划,合理确定自身责任和作用;规划师和规划院都要转变观念,在城市规划制定和政府决策中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成为政府规划决策的协助者,宜居城市的缔造参与者。

       随后一个多小时的自由讨论环节,以上四位发言人和来自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郑德高副总规划师、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的汪芳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冷红教授、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裴新生所长,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围绕城市总体规划改革、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与刚性控制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现场讨论气氛热烈。

(王剑、陈博文、吴祖泉、黄炜乐、杨选梅、吴梦笛、吴丹、沈娉、孙莹参与了论坛报告文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