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笔谈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四个关键词
作者:张 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新时代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步入新的阶段。中规院在新的自然资源部成立后,参与了空间规划局和其他司局的一些工作,包括《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规划编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指南等技术规范与标准的制定,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平台标准(系统架构,数据库)等重大课题的研究。在这段工作中,面对这项崭新的改革,我觉得有四个关键词值得与大家分享。

第一就是学习。首先就是要加强对习总书记讲话和中央文件的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总书记提出的要切实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建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自然资源认识。在规划工作中,深刻认识当前生态安全及环境问题对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影响,把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综合整治、空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放在规划的突出位置。其次是加强自身专业的学习,完善土地资源管理、自然和人文地理、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经济发展、历史文化保护等多专业知识的储备和应用,才能把国土空间规划对“山水林田湖草城镇村”的统筹利用落到实处。

第二是转变。需要切实转变规划理念、工作方法和技术手段。习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底线思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特点、体现本地优势和特色”,陆昊部长也曾提出“本轮规划是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改革,要集约优先、保护优先,用更少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撑新的经济总量增长”等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底线思维,将生态保护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但在与地方政府接触中,依然感到许多政府官员的增量思维尚未真正转变,虽然很快掌握并运用了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流程和技术方法,但仍然将注意力集中在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上,对严控增量、利用存量、盘活流量、提高质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穿新鞋走老路”、“换汤不换药”。因此,这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关键是思想上的洗心革面,而非技术上的邯郸学步。一方面要响应国家空间战略部署的主线,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同时也要划定并严守资源环境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规划的刚性管控作用,建立精细化的全域空间管理制度,实现对国土空间资源的高水平治理。应当将“生态优先、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的理念贯彻到整个规划过程。

第三是磨合。这次工作涉及很多专业、很多团队,过去无论做土地利用规划还是城乡规划的技术团队,都建立了相对独立的话语体系、知识结构与技术方法。但是,这一轮的国土空间规划不是“城乡总规+国土总规”的简单“物理拼合”,而是新理念下的“化学反应”和重构性工作。新的空间治理体系要求新的政治环境和技术语境,要按照“生命共同体”的要求,推动生态、规划、土地、地理、经济、市政、文化、管理、信息等多专业的融合,加强多专业技术人员团队的磨合,从互相理解、互相领会到融为一体,才能适应新时代的规划工作要求,提高规划编制的协调统筹能力。

第四是探索。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在管理体制、理论体系、技术内容和专业支撑上都需要很多的探索和创新。这次规划可以说是在对国土空间全要素进行管控的基础上协调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核心是多要素紧约束下的综合效益最优解,即发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引领作用,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底线为基础,明确“山水林田湖草”等保护类要素的管理边界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类要素的整体布局。在管理体制上,要求涉及生态、资源、环境的各行政管理部门放弃部门利益、增强大局意识,通过水、土地、能矿资源的“慢变量协同”及此基础上的“保护-发展协同”,在“一个平台”上达成新共识,而非固守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坚持过去的“一地各表”;在技术方法上,要求认识尊重顺应自然、社会、经济的各领域规律,深刻领会“两山理论”精髓、认识保护与发展的对立统一关系,深刻研究“生命共同体理论”、探索“种群-群落-生态系统”的正确保护方法;在机制设计上,研究如何强化管制分区、发展指标和名录边界的刚性传导,回应真诉求、解决真问题,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从而真正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这也要求传统的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等学科在新时代要求下开展学科发展方向的全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