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笔谈

规划编制应立足于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建设
作者:林坚(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城市与区域规划系主任,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中心,教授)

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最为关键的是把握整体观,立足于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建设,推动“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三类”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五级”则为“国-省-市-县-乡”五级总体规划,这与我国的行政管理体系高度一致,强调清晰的规划编制和实施责任主体。从规划体系设置的意图来看,解决国土空间治理的问题,并非单纯依赖某一类或某一层级的规划,而是强调基于规划体系的一整套组合拳来解决问题,成体系地引导城乡经济社会有序发展。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关键在于:建立“一个体系”、落实“两大理念”、实现“三高目标”、做到“四项结合”。

一个体系。建立一个能“落地”管理的“多规合一”体系。在以往多规并行体系下,一个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可由另一部门规划从别的途径解决,但也可能使某些问题处于真空地带,不能妥善解决。而新一轮的国土空间规划是一个真正多规合一的规划,其将直接成为各类用地用海审批的唯一依据,因而如何处理以往因为“九龙治水”而被掩盖的各类空间管理问题,如何真正使规划“合一”、“落地”,是当下面临的现实问题和挑战。

两大理念。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国土空间规划既要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千年大计的总框架下做规划,思考在当前时代背景下如何平衡工业化城镇化活动与各类保护要素之间的矛盾;又要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真正体现人民的需要和诉求。

三“高”目标。强调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的目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回答好新发展理念下的发展路径问题;高品质生活强调以人为本,提供高品质的人类活动空间;高水平治理在以往最易受忽视,而本轮机构调整和规划体系改革的背后动因是:重新梳理在以往的工业化城镇化和谋发展过程中出现混乱的空间管理秩序。需要从国土空间治理的高度来把握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构,将其作为国家治理的一大重要任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讲得很明确:建立空间规划体系,落实用途管制,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在当前的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资源三大要素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因而需要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来应对和解决。从这个逻辑上说,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不可忽视高水平治理的要求,否则无法达到改革的初衷。当前多种空间规划之间的冲突,从表面上看是横向部门间矛盾,但深层次的原因是纵向不衔接、事权关系未能理顺而造成的一系列博弈的结果。因而,要做到高水平治理,最关键的是厘清各级政府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权责关系,使其有效协同。

四项结合。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其技术原则、关键方法和成果内容需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战略和战术相结合。既要把握过去的工作经验,也要面向未来去考虑战略问题,同时厘清哪些战略问题是基于本层级事权能进行管理和有效解决的,这就是战术问题;二是刚性和弹性相结合。从“用”的角度,最需要关注的是审批和监督两个环节。在审批中不仅要求能拿一张蓝图进行审批和落实,还要保证规划在实践过程中能适应时代要求,留出调整余地;监督环节最能判断规划是否好用,这要求规划不仅要面向前端提出愿景,更重要的是要面向后端谋工作的落实。解决上述问题,关键在于把握规划中的“刚弹结合”:既要落实约束性,又要给自己留出弹性,目前,现实的做法是:给自己加条件做规划,即主动增加约束性条件,以应对各种不确定性;三是底数、底盘和底线相结合。规划在有约束条件的前提下,必须牢牢把握底线思维,将底数、底盘、底线梳理清楚,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四是蓝图和政策相结合。规划成果的表达应是“蓝图+政策”,既要有开发保护建设整体蓝图的考虑,也要设计出合理的政策机制,确保规划成果能用、管用、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