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作用,以城促产、以产兴城、以业聚人,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
1. 构建支撑“双循环”的现代化城市体系,助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落实国务院批复的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发挥区位优势,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把新疆开放战略纳入国家向西开放的总体布局中,加快规划布局对外开放大通道,构建“一群两带三圈”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开展乌鲁木齐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喀什、伊宁城市圈国土空间区域协同研究,建立都市圈建设用地指标统筹管理机制、年度用地计划共同制定机制,统筹布局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着力提升南疆区域中心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缩小南北疆发展差距。
2. 以主体功能区制度支持现代化城市体系,建设新疆特色人民城市。以党中央赋予自治区“五大战略定位”为基础,着手建立以国家、自治区为主逐步向地州延伸的差异化层级制度体系,注重以空间统筹强化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注重以分类精准施策引导要素高效流动,注重以协同各相关部门形成城市空间治理合力。重点围绕能源资源富集城市、抵边城市、自然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城市制定差异化配套政策和传导实施机制。城镇新增规模向特色产业集群、能源基地、边境口岸倾斜配置。对矿业用地、产业用地、文化旅游用地和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提供规划和土地政策支持。探索开展城市资源资产调查评价,推动建立主体功能区统计监测体系和考核评估机制。
3. 履行“两统一”的职责,发挥城市空间要素统筹配置作用,增强中心城市活力。严格实施已经批复的自治区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面启动自治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推动规划实施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改革详细规划管理机制,充分运用土地储备专项债、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土地混合利用、资源资产组合配置供应等规划土地财政政策,促进城市要素集聚和低效用地盘活,提升城市中心公共空间活力,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城市。
4. 运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城市设计等方法,提升城市存量空间品质。运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工具,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开展城镇建设用地整理,加强工矿用地多元利用,推动空间功能适配和品质提升。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挖掘地域文化特征和自然资源禀赋,彰显多元一体、丰富包容的中华文化标识,建设具有新疆特色、现代气息、时代风貌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5. 依托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提升城市规划系统协同治理能力。打通自然资源厅内、厅局间18个业务系统,集成611个空间图层,构建覆盖“现状、规划、管理一张图”的新疆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一屏统览、一屏统管。以地理信息、卫星遥感、实景三维和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成果、统一的产权底板为基础,开展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部区联动共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开展规划实施评估与监测预警。与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23个厅局建立专项规划“一张图”衔接机制,多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城市。
6. 改革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制度,实现更加高效的要素保障。在打通系统数据壁垒的基础上,改革用地审批机制,细化审查要点,集中专业审查,厅级审查时间由18个工作日缩短至8个工作日。推进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简化审批流程,从两个部门三套材料变为一窗受理一套材料,30个办理环节缩减至21个环节。建立完善规划许可机制,所有市县实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三维立体入库。
7. 以规划援疆赋能城市更高质量发展,推进城市高水平规划建设。自然资源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对口援疆战略,推进包括规划援疆在内的五大援疆,组织建立“援疆团队+本地队伍”传帮带长效机制。鼓励对口援疆省市在疆参与城市规划全周期管理,提供相对固定的伴随式支持,探索建立责任规划师制度。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新时期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划工作新实践还在不断探索中,还需要得到各援疆省市、大专院校、规划编制研究机构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不断探索适合新疆特色的人民城市规划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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