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先进和文明学习是我们的长期使命
发布时间:2025-11-06 作者:李晓江(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

参与城市规划研究设计工作40年,本人没有机会系统学习和研究国外城市规划理论,但在诸多政策研究、技术标准研究、规划设计项目实践中,一直体会到发达国家先进文明的价值观、理念和方法给予中国的现代化和城市发展很多启发和帮助。
1986年,本人参加英国文化委员会资助的赴英学习培训,了解了英国城市规划从物质空间规划转向发展政策性规划的变革过程,学习到英国规划中对人口、就业、阶层分化等社会问题的重视,对社会工作、住房、弱势/残障人群的关注。
1995年,本人作为中方专家组长参加了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建设部的“中国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研究”。研究的重要产出《北京宣言》提出了城市交通发展四项标准:“经济可行性,社会可接受性,环境可持续性,财政可承受性”;提出“交通的目的是人和物的移动,而不是车辆”,“交通的收费和价格应当反映全部社会成本”等先进理念。研究已经关切到城市空气污染中PM2.5排放,比国家关注早了20年。研究还促成了在燃油零售中增加1元燃油环境税。这项研究深刻影响了城市交通学术的发展,出版的成果多年来是一些专业人员的“枕边书”。
1996年,本人作为世界银行咨询专家参加孟加拉国达卡城市交通项目,在达卡的工作以及与联合国亚太经社委员会的深度交流使本人认识到,国家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并不能自然地实现社会共同富裕和公平正义。后来本人开始持续关注城市发展和交通领域社会公平和消除贫困问题,关注非正规经济和非正规空间。
1998年,本人主持珠海城市总体规划,针对珠海、珠三角发展特点和亚洲金融危机冲击,邀请了卡迪夫大学Bruton教授,英国规划督察总监Bruton夫人,香港大学王缉宪、黄良会先生,同济大学留学归来的唐子来、吴志强、杨东援等老师加盟,比较系统地借鉴了国际和香港的理念与方法。先进理念与方法引进让珠海总规成为第一个获得国家勘察设计金奖的总体规划。
2000—2002年,本人主持了“中德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研究”,系统地认识到德国理念、方法和实践的珍贵价值。后来以德国标准体系为参照,建立了中国城市轨道标准体系,编制了全国第一部全文强制性条文的《轨道交通运营标准》。
2015年,本人作为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国合会)第五届中方委员,主持与荷兰基础设施部、德国环境署合作的“生态文明的城镇化”专题政策研究项目,系统地引进了可持续发展理念和技术方法;把中国政府提出的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等理念与国际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流理念做了很好的融合,丰富了我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知识体系。
2019—2024年,本人作为国合会的特邀顾问,先后主持了5个关于气候应对的国际合作专题政策研究。与世界经济论坛的合作完成的两期气候减缓/绿色低碳研究中,研究发达国家从能源危机开始的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与阶段特征,引入绿色技术全生命周期减碳与财务评估,关注城市食物生产的重要性和可行性。进而,在4个城市5个社区开展了生活领域/社区层面的碳计量分析,识别碳排放的构成,以及与生活、居住水平、家庭结构、住房属性的内在联系,预测未来居民美好生活需要可能产生的能源需求/碳排放的水平,设计针对不同类型社区绿色更新的技术集成,绿色生活方式倡导方案。
在与荷兰环境评估署、三角洲研究院、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合作完成的三期气候适应研究,涉及超大尺度的长江流域,中观层次的嘉陵江、太湖、珠江口、成渝地区。在流域层面,比较研究亚马孙、赞比亚等国际河流气候适应策略,分析气候长周期变化趋势、气象灾害风险,灾害防御的脆弱地区和气候韧性的弱势群体。在城乡建设气候适应研究中,借鉴2021年欧洲“水炸弹”的教训,引入气候适应能力系统评估,气象灾害应对的“预防、抵御、恢复、变革、长期适应”五大能力建设的总体策略。
本人以为,国外理念和方法的本土化并不是一项专门的任务。中国有历史悠久的社会文化体系,以及固有的政治制度和治理模式,任何引进的理念和方法必然会被文化和治理体系吸引或排异;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吸纳或排异的内容也会不断变化,无须人们杞人忧天。
40年来,中国创造了工业化、城镇化和摆脱贫困的奇迹,但也付出了高昂的社会、环境和文化代价。在工业化、城镇化的“下半场”,需为这些透支的代价作出补偿。既不要妄自尊大,以为已经解决了所有问题;也不要妄自菲薄,毕竟我们已经实现了发展的跨越。中国的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学习先进文明的理念和方法是我们的长期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