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笔谈

继承借鉴创新 填补国土空间规划海洋专用标准空白
作者:郭小勇(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研究员,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土空间规划分技术委员会委员)

标准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技术依据,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由自然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修订完善国土资源现状调查和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制定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和技术规程。”海洋标准作为“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组成内容,需要总结经验、借鉴发达国家和国际海洋组织做法,研制技术标准,支撑空间规划工作。

一、我国海洋空间规划标准情况

1997年,《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GB/T17108)国家标准颁布实施,2006年修订,成为国家、省、市、县四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的技术依据。2002年,国务院批准实施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是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2010年发布了《海洋特别保护区功能分区和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行业标准。通过海洋功能区的划分和确立主导功能,为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机构实行分区管理提供了依据。2011年发布了《海洋主体功能区区划技术规程》行业标准。依据该标准,原国家海洋局组织编制了《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由国务院2015年印发。国务院通知指出:《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形成海洋主体功能区布局的基本依据,是海洋空间开发的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2013年发布了《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规范》行业标准,促进了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海域资源。

通过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主体功能区区划、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等制度,我国在海洋空间规划领域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取得了较多成果,产生了较好效益;需要认真总结,继承好的做法,指导今后的海洋空间规划工作。

二、借鉴发达国家和国际海洋组织的做法和经验

欧盟2008年颁布了《海洋空间规划路线图:在欧盟中实施通用原则》,规定了海洋空间规划的必要性、总体规划方法和项目、对海洋空间规划有影响的国际和欧盟工具、海洋空间规划实践中出现的关键原则、结论与展望等内容。该路线图指出海洋空间规划是制定欧盟综合海洋政策的重要工具,有助于政府和利益相关者协调行动并优化使用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海洋环境的海洋空间。欧盟2014年又颁布了《海洋空间规划指令》,建立了海洋空间规划框架。美国2009年发布《有效海岸带和海洋空间规划临时框架》,2010年在《国家海洋政策》中提出“海岸带和海洋空间规划”管理及其目标。英国2006年公布《英国海洋空间规划——爱尔兰海试点规划》;2011年发布《英国海洋政策宣言》,先后编制完成了《马恩岛海洋空间规划》《英格兰东部近海和远海规划》《苏格兰海洋规划》;根据计划,到2021年英国将完成所有管辖海域的海洋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爱尔兰2017年颁布了《制定国家海洋空间规划的路线图》。总体来看,发达国家的海洋空间规划体系由一个或多个具有较强空间层面的海洋空间规划组成,既存在“国家——区域——地方”的层级控制体系,也存在“战略——结构——使用”的内容控制体系,还存在“国家管辖与地方管辖并行”的独立自由型控制体系;已逐步形成基于各自国情、适应海洋行政管理体制的海洋空间规划体系。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2009年发布了《海洋空间规划——循序渐进走向生态系统管理》。该文件包括两章,第一章定义了海洋空间规划有关术语和概念;第二章规定了海洋空间规划的十个步骤方法:确定需求和权限、获得经费支持、通过提前计划建立流程、组织利益相关者参与、分析并确定现有条件、分析并确定未来状况、编制并批准空间管理计划、实施和加强空间管理计划、监测和评估绩效、完善海洋空间管理的方法。该文件为各国提供了一个操作框架,目标是在保持海洋生物多样性价值的同时可持续利用海洋的经济潜力。2014年又发布了《海洋空间规划评估指南》,规定了监测与评估海洋空间计划执行情况的八个步骤。该委员会还编制了《海洋空间规划术语集》。在过去的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通过培训和实施以上标准,使海洋空间规划在世界范围内变得相当重要。各个国家已经开始使用海洋空间规划实现可持续利用海洋,包括发展“蓝色经济”,以及保护海洋和沿海地区生物多样性。现在大约70个国家有海洋空间规划编制计划,从早期阶段(新授权,新资金安排)到计划修订和适用。

三、我国海洋空间规划存在的问题

一是目前我国海洋空间规划包括《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规划、海岛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这些规划存在衔接不够、交叉重复等问题,急需形成统一的海洋空间规划;二是目前省
(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海洋功能区划的宏观区划和微观区划的区别不明显;尤其是两者均属于具有分区功能的可操作型区划,编制内容体系有一定程度的雷同;三是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未发挥其更加具体、便于操作的作用;四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和发达国家多年前就发布了海洋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但我们国家至今还没有将其列入编制计划,海洋空间规划技术标准还是空白。

四、以标准为抓手促进海洋空间规划变革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开篇强调:“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在遵循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思想、要求和基本原则下,海洋空间规划要在充分总结、吸纳过去几十年我们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基础上,突破旧的框架和思路,充分借鉴、吸纳发达国家和国际海洋组织的经验,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海洋专用标准》,明确要求、原则、方法、步骤和成果形式,填补国内空白,整合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规划、海岛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实现“多规合一”,绘制一张空间规划图,实现各种目标的协调、统一,既有序、有度、可持续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又保护脆弱的海洋生态环境;既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需求,又为未来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和余地;实现人与海洋和谐共生、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