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笔谈

充分利用已有标准、及时指导现实工作
作者:刘奇志(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土空间规划分技术委员会委员)

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今年即将到期,迫切需要在这一年编制完成指导未来发展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前,自然资源部已就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性意见和要求,为全国各地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明了方向;但尚未就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标准提出明确意见,依据什么标准来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是当前困绕各地一线工作人员的一道大难题。如何能尽快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及时为大家提供技术和政策指导,确实是当前一个需要研讨的话题。

下面,结合个人二十多年来进行多规合一探索及实践的认识,谈三点建议:

首先,应认清发展阶段。当前,大家潜意识里觉得国土空间规划是一个新生事物、其技术标准工作需要从头再来,因此有一种万事开头难的感觉。“国土空间规划”确实是一个新名词,但它其实并不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规划,而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强化对国土空间的统筹管理,将原由国家发改委、国土部和住建部等相关部门分别组织编制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等涉及国土空间的众多规划融合而成的国土空间统一布局规划,以避免原来各部门分别编制而可能出现的空间规划之间矛盾冲突或空缺,真正能对利用国土空间开展社会服务、医疗卫生及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予以统一指导和约束。为此,大家需要认清发展阶段、树立全局意识,及时了解其它专业的技术规范及标准,以便能利用已有基础和优势,更好、更快地真正形成合力。

其次,要力促多规合一。既然国土空间规划实质上是原有众多行业规划所合成的规划,那么这些部门原有成熟的规范和标准客观上讲就也应该继续予以使用,因为这些规范和标准已使用多年,为行业乃至社会人士所理解、使用习惯;当然也不能忽视的是,原有各部门的规范和标准从本部门内部角度考虑的多、而从全面角度来考虑的可能会少一些,当前来研究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确实不能只是各部门原有技术标准的简单叠合,而应该在充分利用已有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妥善进行归纳总结和统筹协调,从而真正促进多部门的规划能从基础标准上即开始整合。其中,重点应处理好三重关系:

(1)某部门已制定并使用多年、其它部门均未考虑而国土空间规划中又需要使用的标准,原则上应该可以直接汲取并利用;

(2)认真剖析处理各部门原有规划标准中均有考虑且相互交叉重叠的内容,其中有的是相互之间确有矛盾需要选择、舍弃,另有的是目的其实一致但要求不同,这就需要统一要求,还有一种情况则是尽管名词相同、但其实对象并不同,这就需要从名词解释入手解决;

(3)国土空间规划需要但各部门原有规划标准中均未考虑的,规划管理部门则应为真正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而组织研究、填补空缺。

第三,能及时指导现实。当前,对国土空间规划标准研制的要求真可谓是迫在眉睫,肯定不能如过去一样去全面研究、仔细推敲、广泛商议,但也绝对不能马虎,因为其毕竟影响到城市乃至国家的国土空间未来发展及安全。目前,既然部里已基本确定国土空间规划的理论结构,我们就可以根据此结构框架,在充分利用好原有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地进行探索和不断完善来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具体说:先将一些已达成共识、较为成熟的标准要点以纲要形式予以下发,以尽早指导各地国土空间规划的纲要编制;再根据方方面面应用的结果来不断充实和调整完善,以便让全国各地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审核者们能在起步阶段就得到行业标准在空间合理划分、发展及建设目标确定等方面的方向性和原则性引导;当然,结合规划编制的逐步深入和全面开展,这些国家行业规范标准的研究与制定也可再结合全国同行在使用中所发现的问题来弥补空缺、总结提高,从而真正成为今后能指导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发展的成熟技术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