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笔谈

新规划为创新
发布时间:2026-07-31 作者:袁奇峰(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李刚(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员)

当前,新一轮的科技革命正在全球加速演进,并伴随着全球科技竞争加剧、产业体系加速重组。与此同时,我国城市发展进入深度转型阶段,依赖土地财政、人口红利与规模扩张的发展阶段已然落幕,“创新”正成为国家竞争以及城市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一个体系、六个目标”,“着力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位列六个目标之首,面向创新、驱动发展自然是“新规划”(New Planning)的应有之义。本团队近年来扎根粤港澳大湾区,展开“城市创新空间多尺度理论建构与规划技术应用”系列研究与实践,认为“创新空间规划”应作为城市规划体系的新领域。
1. 立足“空间培育”,建构空间规划促进创新的学理基础
创新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最先由熊彼特(Schumpeter J)捕捉并理论化。因为创新必依托于空间,由此形成基于空间经济学、经济地理学、城市地理学等学科体系的创新地理研究,聚焦于创新空间三个维度——创新活动会因邻近效应在地理空间形成空间集聚;又因开放性催生多元要素流动,并在地理空间上投射形成空间网络结构;同时其空间集聚与网络关系又嵌套于“全球—地方”相互作用的多空间尺度之中。
政府往往通过空间规划主动促进和引导创新活动,从设立政策性产业创新区到布局创新轴/带/走廊,由此催生超越创新地理学“集聚—网络—尺度”框架的第四维度——空间培育。熊彼特认为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并非单纯的技术发明,而是生产要素的新组合,是建立新的生产函数,资本或政府把从未有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实现生产方式变革。空间规划就是政府撬动和组织生产资料的一种杠杆;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资本循环指出,第三次循环指向创新经济及其空间生产;增长极及非均衡发展理论也为通过空间组织推动创新资源集聚提供了理论基础;场所营造理论强调创新需要与之相匹配的空间场所。基于空间培育维度,系统化建构空间规划促进创新的学理基础是“创新空间规划”的重大命题。
2. 以“城市性”优化创新空间规划的技术框架
传统的集群创新系统理论,从产业区、产业集群创新到区域创新(生态)系统研究,为理解地方创新发生机制提供了重要的解释框架,由政府、产业与高校及科研机构构成“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关系,目标是将创意培育成企业。所以,创新空间规划的关键技术原则是培育和构筑创新生态——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大型科技企业等“锚点”布局创新空间,根据企业孵化、成长、成熟不同发展阶段配置差异化的创新载体,构建政企学研及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扁平化协作治理机制。
传统的“产—城—人”模式在房地产时代曾经被修改为“城—人—产”模式,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创意阶层的崛起,创新活动不再仅仅依赖产业、资本与技术要素的投入,还要求吸引创新人才的城市环境。以创新人才的集聚与激发为中心的“人—城—产”模式,需要开放、多元、包容且具有高频互动特征的“城市性”空间环境来激发创新活力。由此,衍生出一系列创新空间规划的规划新理念和新原则,包括高密度混合的空间组织模式、开放共享的公共空间体系、数字技术与物理空间的深度融合、新技术测试与公共场所营造相结合、葆有鲜明的地域特色、与周边社区融合发展。融入“城市性”维度,优化创新空间规划的技术框架,是“创新空间规划”的新方向。
3. 以“创新街区”推动与城市更新
自1950年代以来,全球创新空间长期以硅谷为引领范式,日本筑波科学城、韩国大德科学城、我国台湾新竹科技园等纷纷效仿,形成典型的由一个个孤立的企业园区组成的郊区科技园区模式,高度依赖汽车交通,工作、生活与消费相互分离。我国在火炬计划推动下,规划建设了大量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其中北京怀柔科学城、上海张江科学城、广州科学城、深圳光明科学城等一批科学园区成效显著。
当前,我国进入以存量空间优化为核心载体的高质量发展阶段,传统由“硅谷范式”主导、以郊区扩张为特征的科学城模式,已难以完全适应新时代城市创新发展的需求。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出现“科技回归城区”与“知识地点的城市化”的趋势,以巴塞罗那22@创新区(22@Barcelona)、波士顿海港创新区(Boston⁃Seaport)为代表的创新街区(innovation district)成为新的空间范式。创新街区往往与城市中心衰败区更新相结合,在西方尤其是与后工业时代的滨水工业区更新相结合最典型,形成“锚定机构、锚定企业以及初创企业、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聚集;空间紧凑,交通便利,技术设施完善,提供混合用途的住宅、办公和零售”的地理区域,被形象地称为城市“硅巷”。
推动城市更新与创新街区建设协同发展,正成为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探索二者融通的新规划技术路径也势在必行,是“创新空间规划”新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