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笔谈

城乡规划学科与规划教育创新思考
作者:林从华 (福建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称《若干意见》),明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3年来,各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五级三类四体系”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在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学科建设、技术融合、专业教育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短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学科建设滞后当前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进程。《若干意见》在落实工作责任中明确要求“教育部门要研究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学科建设”。但是从目前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学科建设来看,教育部门仍未形成适应国土空间规划的学科设置。一方面,高等学校与研究团体到底有多少学科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专业范畴缺少权威解读,为今后的人才培养等留下隐患;另一方面,现有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生态环境、海洋研究等传统专业优先支撑国土空间规划改革,也降低了这些传统专业的优势和特点。

二是信息化新技术的融合应用未得到充分重视。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国家现代化空间治理体系的重要工具,面临着全域、全要素、全流程用途管制和空间治理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迫切需要以三维立体、实时动态、全息可视、空天地一体等特征的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作为有效支撑。《若干意见》提出“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为基础,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但是目前的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支撑还属于产品支撑,未能从根源上建立全流程的技术支撑。一方面,国土空间规划技术体系和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体系存在较为明显的技术壁垒,未能从技术和服务源头实现有效融合;另一方面,除了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成果外,高层级的成果开发和运用不具备针对性,不能更加高效便捷地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预警工作等。

三是城乡规划专业教育需要发挥引领作用。城乡规划的核心是空间,国土空间规划的内核也同样是空间。相较于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城乡规划专业教育在理论思维、设计思维、技术思维、治理思维、实践思维等方面都有着更为全面的体系和传承。但是当前的城乡规划学科研究,一方面退缩到关注建设行为和建成环境的安排,与变革中的国土空间规划还存在差距,失去了学科自信,另一方面研究内容仍偏重于对过去传统规划的经验总结和经验传授,缺少“华丽转身”的决心和勇气,造成学科教育的茫然和不适应。

综上所述,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整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的基础学科研究。建立统一学科、专业标准,制定全国标准与适应各地定制化教材体系;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教育应从生态文明理念的实践和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治理要求出发,紧紧抓住“规划”的核心,以解决规划问题入手,不断强化学生综合统筹和广义的规划设计能力培养。

二是形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相融合的新型信息化技术支撑手段。借助大数据技术的优势,完善“一张图”系统识别和寻找不同管理数据图层之间用地属性的矛盾冲突点,真正提高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管理的高效运转,为实现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和自适应的智慧型国土空间规划奠定基础。

三是觉醒城乡规划教育的“主人翁”意识。以国土空间规划改革为契机,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建立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方法论和实务工作框架,建构城乡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主干性学科的专业共识,从而加快建立全新的城乡规划或以城乡规划为主体的国土空间规划专业知识体系、人才培养体系、教育评估体系、职业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