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笔谈

治理视域下规划学科与规划教育的创新发展
作者:秦 波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城市规划与管理系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

面临全球政治经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已进入后半程的城市化格局,规划学科与规划教育的创新发展无疑是值得探讨的重大议题。我国城乡规划学科建设已过百年,回望发展历程,最重要最宝贵的历史经验应该是学科发展必须始终扎根于时代需要,始终服务于国家建设和社会实践。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宾夕法尼亚大学规划系前系主任伯奇教授曾在《规划教育与研究》(JPER)期刊上发文回顾美国的规划学科及教育的发展演变。她将规划分为3个层次的内涵:第一层是“设计”,是基于美学原则的表达,由建筑学科传承而来;第二层是“技术”,更多来自城市研究的相关学科,包括城市地理学、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市管理学等;第三层是“展示沟通”。美国规划学科从1930年代到1960年代最大的变化就是将技术引入传统以设计为主导的规划教育之中,逐步加入社会学、地理学、经济学、公共管理等学科的理论以及分析方法;1960年代之后,规划教育则更多地增加了对沟通协作与协调能力的培养,包括如何发起和构建公共领域的政策议题,以及如何凝聚和形成共识,这些都成为规划教育中的重要内容。

回顾历史与他国经验,面向未来,规划学科与规划教育创新发展方向不外乎两个思路:一是问题导向,回应现实挑战;二是目标导向,以愿景提升能力。当下最大的现实背景是2019 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作为战略性制度性的治理工具,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国家层面自上而下推动的重大规划制度改革,也是规划学科与规划教育创新发展必须遵循的社会需求。

以中国为观照,以时代为观照,要自觉地将城乡规划学科与教育发展作为推动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为中国城乡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而供给知识理论、技术方法和专家人才。为此,规划学科与教育的关注对象必须从建筑物拓展到城市人,从土地延展到空间;要自觉加入到城市发展公共领域的探讨之中,不仅仅是将规划作为满足城市既定公共议程、配合城市政策目标实现的技术工具,而要主动去发起、形塑和引导城市的公共议程设定与政策制定。

新的时代背景下,“治理”是理解规划学科与教育发展的关键视域。从概念本源看,治理有别于管理,强调过程、强调社会多元参与。依据其概念与理论发展脉络,治理指的是社会过程中多元主体和客体互动而形成的结构和秩序,政府必然是其中的重要组成,但不是唯一组成。治理理论认可解决社会经济具体问题中各参与方边界和责任的模糊性,强调集体行动中各参与方形成的关系与秩序中的权力相互依赖。所以对政府和规划师而言,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亟待提升的是组织协调能力、整合统筹能力以及引导管制能力。

以治理能力培养为目标,方能为培养高水平国家空间治理人才奠定基础。在规划学科传统的设计、研究等能力培养基础上,应进一步考虑培养治理核心能力,包括领导和管理的能力、参与政策过程的能力、践行公共服务的能力以及沟通互动的能力。

领导和管理的能力包括理解政府内部和外部治理过程,理解权力和制度环境如何影响规划实践;能够合理应对公共冲突和危机,善于跨部门、跨领域协作,在规划制定及实施过程中灵活处理多元社会力量的复杂关系。

参与政策过程的能力包括理解中央及地方不限于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过程,包括政策制定、执行及评估过程,理解不同政策间的联系和互动,能够在治理视域下系统性地建构和分析政策问题。

践行公共服务的能力包括理解城乡规划是一种代表公共权力行事、服务公众的责任义务;在城乡规划编制、实施与评估决策过程中坚守职业伦理,公共服务过程注意体现尊重、响应性及公平正义。

沟通互动的能力包括利用适当的媒介和渠道有效获取并传递信息;通过积极聆听、协商和调解,与各类人员有效互动;促进不同利益相关群体之间开放平等的对话,有效推动共识的形成。

展望未来,规划学科发展应以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立足规划学科空间设计的传统优势与核心竞争力,打破学科壁垒,构建学科集群,完善“国家发展—国土规划—国民需要”的良性互动机制,充实体现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与人本主义价值,培养具备设计、分析、公共服务与沟通等核心能力的现代化治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