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笔谈

乡村规划与学科建设
作者:李京生(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1995年入职同济大学)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乡村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大飞跃,农民收入倍增,兴起了改革开放后第一波“建房热”,无论是住宅还是公共建筑,在选址、规模和建设标准等方面缺少必要的引导,造成了大量浪费和安全隐患。同时,村镇企业遍地开花,乡村土地使用混乱,建设用地无序扩大。为及时指导乡村大规模的自发建设活动,提高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效率,政府重新启动了乡村规划建设中的管理职能,并由曾经指导人民公社规划的农业部门转变为由建设部门来主导。

1980年代的乡村规划被称作村镇规划,主管人员和建筑师参与多,规划专业人员参与少。尽管当时地理学、经济学和农学等相关学科在乡村发展研究方面硕果累累,但是涉及乡村规划时,还是各说各的,缺少不同学科之间的对话。即使在规划学科内部,乡村规划也得不到认可,围绕学科建设的一些基本议题更是无从谈起。也正是这些原因,乡村规划往往成为以时事为导向的副业。综上,一方面反映出乡村规划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另一方面说明大家对乡村规划的必要性还没有共识。

从1980年代“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就地城镇化,到1990年代的“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的全面城镇化,城市化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流,至此,城市规划专业人员正式地参与到乡村规划的领域,形成以小城镇规划为主体的乡村规划编制。为此,专注乡村规划与建设的学术期刊《村镇建设》也改名为《小城镇建设》。直到“三农”问题的显现和城乡各自发展都遇到了瓶颈时,乡村发展再次受到全社会的极大关注,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性被重新认识,进而在《城乡规划法》(2008)中正式确立了乡村规划的地位,乡村规划成为规划学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进入21世纪,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加速的同时,在连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直接指导下,从新农村建设到乡村振兴,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和示范,为乡村规划学科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围绕乡村是什么、乡村规划怎么做、谁来做等基本问题,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和各分会开展了一系列的大讨论,并成立了乡村规划与建设学术委员会,几乎每一个规划专业人员都亲身参与了乡村规划的实践。在大学的城乡规划专业开设了乡村规划与实践的课程,无论在规划界还是相关领域,乡村规划与建设的学术论文和专著的发表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尤其是在新型城镇化提出以来,关于乡村规划的讨论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乡村规划学科的发展迎来了春天。当前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对乡村规划提出新课题的同时,也为学科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众所周知,同济规划素有包容和开放的传统,为学科发展,“英雄不问出处”,在学科团队建设中尽可能网罗国内外相关领域和院校的优秀人员,随着学科发展的需要,不断地扩展研究领域,调整研究方向和人才布局,使来自不同领域的教师可以充分交流,共同成长,在坚持个人研究方向的同时,通过相互学习和课题相互参与,使每个人的研究都有可能成为学科发展整体的一部分。

我在1982年毕业于建筑学专业,出于个人兴趣和好奇,逐步成为一个乡村规划与建设的实践者,到今年已经整整40年了。其间,为系统地学习乡村规划,先后留学法国和日本,然而,真正迈入规划领域,从事乡村规划学科建设的第一步则是从同济开始的。通过多年在乡村规划领域的合作与探索,在系统地学习了国内外乡村规划及相关理论和案例的基础上,我们几位不同研究方向的教师共同编写了《乡村规划原理》第一版,这部教材可以被认为是同济在乡村规划学科建设的阶段性成果,我们都希望在今后的乡村规划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当中为学科发展做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