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笔谈

城市精细化治理与城市规划学科发展
作者:伍江(同济大学常务副校长,法国建筑科学院院士,亚洲建筑师协会副主席,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上海城市规划学会理事长)

“城市治理”与“城市管理”仅有一字之差,但两者所反映出的内涵理念与行动准则却大相径庭。“城市管理”多强调政府或官方自上而下的威权意识,以“命令/服从”的单向线性机制为其运作基础。在某些极端情况下,以“管理”为导向的城市更接近一个按部就班、井井有条的机械装置,似乎一切都应当遵从管理者制定的规则与标准,维持一种“完美”的秩序。而“城市治理”则更强调城市各利益攸关方——不论其处于社会的哪个阶层——“共治共管共赢”的多元格局。与“管理”和“被管理”这样二元对立的架构不同,在治理体系中,政府逐步实现从管理者到服务者的身份转化,既卸下了不可承受之重,又激活了社会其他阶层和群体的参与意识与自主意识。同样,这也对城市规划专业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规划师不再只是高高在上的蓝图绘制者,而应更积极主动介入城市治理活动,深入现实,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以及超脱于实际利益之外的第三方身份来协调各方关系、达成共识、实现治理成果的落地。服务者(政府部门)、协调者(专业人员,如规划师)、投资者(开发商或业主)和参与者(市民或使用者)共同构成了一个以多元合作为导向的动态博弈场域。这必将在体制上推动一种公正与效率兼顾的社会发展。近年来兴起的社区规划师制度和微更新活动正是城市治理观念初露端倪的典型表现。

“治理”框架下的城市是一个由相对稳定、渐进更新的“空间”(土地、建筑、基础设施)与动态变化、难以预测的“流”(人流、车流、能量流、信息流)所共同构成的复杂巨系统。我们绝不能用一种静态的、纯物质空间的观念(这也是传统城市规划的局限之一)去看待运转不息的城市,而是应当在“空间”与“流”之间建立一种更为辩证的结构性关系。随着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一个与实体城市孪生镜像的“虚拟城市”已然成为我们理解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和治理城市的重要依据和工具。依托智联网对城市各类要素的全面整合与实时捕捉,以及大数据对城市宏观发展趋势的精确分析与前瞻预测,信息的碎片被拼接与缝合成为完整的图景,我们对空间与流之间关系的把握越来越清晰,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与城市治理也由此获得了强关联,不再是彼此分裂的不同环节。这一变化势必将影响城市规划的学科边界与知识体系,纳入更多对城市治理问题的深度关切。

“治理”视野下的城市更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有机体。它不断游移于“混沌”与“有序”之间。有限的“混沌”能给城市带来活力和惊喜,如上海老弄堂、台北夜市,尽管嘈杂喧嚣,但却自成规矩、人情味十足;相反,失控的“混沌”,则是造成各类城市病的元凶,如严重的交通堵塞和环境污染。同样,富于变化、弹性包容的“有序”是构建可持续城市的基石,而不分青红皂白、按照一个标准一刀切的“有序”则往往会制造出一个举步维艰、僵化刻板、千篇一律的“无机城市”。因此,一个成功的治理系统或者说一种美妙的治理艺术,就应当在混沌与有序、活力与规则之间建立起一种动态平衡,“精细化”正是实现与维持这种动态平衡的核心品质。然而,在当下的现实中,“精细化”却往往与标准制定的量化程度、管理执行的严苛程度画上等号。对此推崇备至的管理者们并没有意识到,这类极端化的“精细化”所带来的通常是一种“干净”“有序”和“美观”的表象,忽略了给城市的活力与自发性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而后者恰恰是我们建设人性化城市的重要举措。“精细化”的结果不应是越来越死板的刚性管制,而应是更加贴近“此时此地”的弹性管制。毋庸置疑,城市的精细化治理离不开法制化与标准化,但法规与标准的制定必须要考虑到城市自身多样的地域性特点、城市内部发展的不均衡性、城市能级提升与社会公平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等各种问题,从而更加因地制宜、更准确地把握与设定城市治理的“度”。

如果说适应于“管理”的规划可以更多地成为管理者实现城市秩序的工具的话,那么适应于“治理”的规划则更加易于成为双向乃至多向攸关方之间互动的有效承载平台。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属性将更加明显,这也必将使城市规划学科在城市空间治理体系中具备更大的技术优势,并能够通过对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维度的宏观分析和综合评估,为建构更具弹性、多元多级的城市治理标准提供政策性的引导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