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笔谈

  • [主编按语] 自2019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迄今全国各省市已 基本完成第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对此,我们既要认识到这一成就的伟大意义,也应认识到已编制完成的国土空间总规所具有 的“未完成交响曲”的特征,即其尚未完成交响曲总谱的分谱和配器,尚缺乏实际演奏所需的大量细节规定,亟待通过详细规划提升 精准解决空间建设各细部问题的能力。为此,本刊编辑部特邀13位专家进行“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探索与创新实践”学术笔谈,以 下所呈现的即为各位专家对此主题的思想和观点凝练,可归纳为3个方面。

  • 详细规划:从指导开发建设走向管理空间使用

    作者:张尚武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上海同济城市规 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

    详细规划作为规划实施的具体依据,是构建全域全要素、全过程、全生命周期规划体系的关键,也是推动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实现高品质生活的重要载体。控制性详细规划是1980年代末为指导市场化环境下的城市开发建设引入我国的,逐步成为我国城市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的详细规划作为实施性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具体建设方案,控制性详细规划发挥着对开发建设的指导作用。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背景下,必然要求详细规划不能停留在建设管理层面,需要在新发展阶段和新规划体系下对其编制内容、实施机制和运行模式进行一次系统性的本土化改造,从建设管理走向空间使用管理,真正发挥空间治理工具的作用。笔者认为,对详细规划的定位、编制模式及其运行要求的认识是3个关键问题。

  • 面向全域空间治理的详细规划编制关键问题探讨

    作者:司马晓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重构背景下,详细规划作为向上承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向下指导实施治理的关键层级,其编制理念、规划职能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均发生重大转变。面向全域全要素统筹发展的要求,针对我国各地区在城市规模与城乡发展方面存在的巨大地方性差异,以及规划体系转变带来的规划运行机制变化,详细规划应在规划方法、标准体系、管控传导等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 发挥控规在规划治理体系中的支撑性作用

    作者:石晓冬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

    以控规为代表的详细规划,和其他西学为体、中学为用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工具一样,在我国快速城镇化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走向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今天,中央要求地方树立新的科学政绩观,既要刹住无序增量发展的车,又要保护生态环境、全方位提升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还要维护经济稳定增长平稳运行,这实际上是操作上极难实现也极难考核的国家治理目标。

  • 新时期详细规划改革创新思考

    作者:卢  涛(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进入新发展阶段,强化全域全要素全覆盖的空间统筹能力,并向规划实施和空间治理全面转型,成为新时期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重要任务。

  • 从谋划、策划到城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作者:袁奇峰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乡村 规划与建设分会副主任委员)

    规划是人们为了实现某个目标而做的资源配置计划,所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就是一个探索城市发展的目标和形成空间使用共识的过程,既要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又要统筹社会、经济和环境三大效益,但是归根结底要“以人为本”,要建设“人民城市”。

  • 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应同步关注的几项工作

    作者:任国岩(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当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框架下,上级要求各地通过详细规划能切实“承上启下”。“上”:上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落实中央政府对地方刚性管控的要求,“下”:下接实施治理,满足地方城市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要求。笔者认为,还应关注几项前提性工作,才能达成详细规划“承上启下”的使命和作用:

  • 陈 韦(武汉市规划研究院院长 武汉市规划研究院院长)

    武汉市针对新形势下详细规划空间覆盖不够、用途管制传导实施不足、系统治理力度不强等问题,探索提出编制对象由城镇扩至全域,编制思路由末端延伸全程,编制目标由管控转向治理等创新方法和思路。

  • 精细治理 多元发展——广州市详细规划探索与实践

    作者:蔡小波(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广州是国内最早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的城市之一。一直以来,广州详规工作聚焦精细化与全流程管理,为城市严守发展底线、维护公共利益、保障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部署要求,广州持续探索详细规划编制与管理模式的优化。

  •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详细规划编管建议

    作者:郑晓华(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在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背景下,必须重新审视详细规划的法定作用,健全详细规划公共政策属性,由原来规划行政许可、 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拓展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 生态复合型规划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及管理

    作者:董建华(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成都市建立了“控规图则+技术规定+城市设计”的“三位一体”的详细规划管理体系。笔者结合成都市环城生态区详细规划实践谈谈对生态复合型规划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及管理的思考。

  • 面向国际化湖湾建设的太湖湾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策略

    作者:黄贤金 (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自然资源部碳中和与国土空间优化重点实验室教授)

    “湖湾经济”是当今世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形态之一。2022年9月,沪苏浙三地联合印发的《上海大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划定了环太湖战略协同区包含太湖周边的16个县(市、区),提出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世界级魅力湖区。一系列以太湖为纽带的区域协同发展,有助于探索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新机制。国土空间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保障,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支撑。基于此,就推进太湖湾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提些建议。

  • 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与总体规划相比,详细规划更多体现在政府对土地使用者具体开发行为的规范。这里的土地使用者既包括城市范围内的单位、企业与个人,也包括乡村范围的村集体、企业与村民。从本质上而言,详细规划是对土地发展权的界定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初始分配与再分配。通过规划实施达致公共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体利益协调平衡的空间开发与利用格局,是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主要目标,也是地方空间规划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路径。

  • 存量发展背景下基于多元活力目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管 理创新思考

    作者:熊 健(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自1980年代以来我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从雏形到成熟,再到如今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新变革,已历经40余年。回顾控规的发展历程,其背后蕴含的是我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等制度环境的嬗变。随着2019年国土空间规划改革的序幕正式拉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大部署,更好地发挥规划的法定作用,一方面,控规应适应空间治理体系的全覆盖,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对全域全要素、全过程管理的改革发展要求,体现多规合一,提高空间治理能力,另一方面,主动顺应城市从外延发展转向更新提升的发展阶段,聚焦“存量时代”的发展特点,从增量规划逻辑转向存量规划的目标理念、逻辑、方法,探索控规编制管理的变革和创新,以规划转型支撑更高质量、更高品质的城市发展。